2006年8月,桂姐餐館的宿舍下,流浪少年阿南、阿成、阿豪三人合影
在雨天,在宿舍樓頂小奉拿着一把紅傘去天台間來回走着。在這裏他刻下了"奉國芳到此一遊"。
“他們是可憐的一羣人,又是很危險的一羣人。如果這個社會拋棄他們,他們也一定不會再對這個社會懷有善意。他們隨時可能成爲城市犯罪的後備軍。”
扒火車過來,被“黑老大”撿了當小弟,第一次犯罪從火車站開始,一朝失手被警察送到流浪兒童救助中心,嚴重的進少教所或少管所,放出來後,往往又走上老路。——這是流浪在廣州的問題少年的典型路徑。
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等機構對北京、杭州、上海等九城市進行抽樣調查推算,全國流浪兒童應該在100萬至150萬間。
“他們是可憐的一羣人,又是很危險的一羣人。如果這個社會拋棄他們,他們也一定不會再對這個社會懷有善意。他們隨時可能成爲城市犯罪的後備軍。”一位跟蹤拍攝這些流浪少年達一年之久的攝影師說。
廣州人和我老爸一樣,沒有把我當一個存在看待
我最怕的是別人看我的那種眼神,那種罵你是賊,看不起的眼神
被不認識的人打我從來都不會哭,只有被親人打的時候我纔會哭
沒辦法了,我也只能去犯罪,被抓坐牢,還很可能被槍斃
“我最怕別人看我的那種眼神”
“你們都以爲賊很可惡,從來不會害怕,也不會有心理壓力,其實你們錯了,我們也很緊張,像我,每次偷的時候都特別害怕,倒不是怕被抓住受懲罰,受懲罰是應該的,我不怕,我最怕的是別人看我的那種眼神,那種罵你是賊,看不起的眼神,我特別害怕。”
人物:方國國
南方週末記者在廣州市一個城中村的小餐館廚房裏看到了曾經的問題少年方國國。
廚房外豔陽高照,廚房裏打下手的方國國揮汗如雨。
這個17歲的少年已有很多白髮。他說以前從來沒有,是進少教所後長的。他在廣州流浪數年後因搶劫被抓,獲釋後被介紹到桂姐餐館已工作數月。
他看上去很乾淨,皮膚白,待人接物安靜羞澀。只是手上佈滿了各種傷痕,他說這是偷東西時被打的。他曾經在廣州街頭凶神惡煞地搶過手機,扯過耳環。
他平淡地笑笑:“我5歲就開始偷東西了。”
“手和腳差點被追我的人砸爛了”
我5歲的時候,媽媽就到上海打工去了。我是湖南農村的,家裏很窮,爸媽都不要我,就和一個朋友扒上火車來到了廣州。那年我14歲。我們許多人都是扒火車來廣州的。
出站後,我和朋友坐在車站口,袋裏沒有一分錢。半小時後,一個30多歲的男人走過來問我們餓不餓,吃完東西后,就把我們賣給了一個老大。廣州少教所裏的兄弟,十個有九個是這樣被老大撿過來的小弟。
老大威脅我,不搶就打死你!第二天一早,老大就帶我去“實戰演習”,先看其他小弟怎麼現場搶奪手機,然後就把我帶到另一個鬧熱區。老大指着一個女人叫我快去搶,結果我太緊張了,第一次作案就被抓住了,拘留了24小時。
第二天放出來後,我跑到公園草地上大睡一覺。醒來發現,兩個褲口袋都被刀片刮開了,幸虧裏面老大給的5塊錢還在。那時我忍不住就笑,太荒謬了,一上手就被同行盯上了,真是大水衝了龍王廟。
拿這5塊錢吃了早飯,我還是覺得很餓。這時,三個20多歲的小夥子走過來,說要帶我去吃東西。他們對我很好,飯後帶我去見了另一個老大,他們沒有強迫我幹這個。我在他們那裏住了幾天。有一次我看到他們在付房租,一個月400塊錢,我很羞愧,我不能白吃白住啊,就想再幹一把,報答他們對我的好。
接下來的幾次都很成功,但進少教所前的那次作案特別慘,手和腳差點被人砸爛了。
那次我在棠下區搶了一個女人的手機,沒命地跑,女人邊追邊喊“搶劫了,搶劫了”。我轉了個彎,衝出一個男的來抓我領子,被我一把甩脫了。我繼續往前跑,沒想到前面有兩個騎摩托車的保安,他們把鐵棒一橫,我高速撞在鐵棒上,整個人“呼”地摔到了旁邊的陰溝,一下暈了過去。
等我醒過來,手和腳已經被綁起來了。一個肥婆,那是像周星馳《功夫》裏那樣的大型肥婆,拿了塊磚頭走過來,嘴裏一邊念着“打爛你的三隻手!打爛你的三隻手!”一邊用磚頭尖猛砸我的手,我想這個肥婆一定也被人搶過手機的。
那個被我搶了手機的女人就用磚頭追着砸我的腳,一邊砸一邊嘴裏嚷着:“誰叫你跑這麼快,砸爛你的狗腿!砸爛你的狗腿!”這樣被打了十多分鐘,幸虧便衣來了,她們停了手,否則我的手腳一定會被打爛。
我沒想到的是,便衣來了後就朝我的心窩裏猛踹一腳,我又痛得差點暈過去。
當時我恨死他們了,一顆眼淚都沒有掉下來,心裏在大喊:你們打吧,總有一天我要把你們全宰了!
(他略帶激動,眼神裏似乎有仇恨。說完後表情又突然變了,變得平靜)
但是,從少教所出來,在餐館裏天天做苦力後,我的想法變了。我覺得是他們讓我知道了我應該做一個好人。
如果再在路上碰到那個打我的肥婆,碰到那個打我的警察,碰到那天打我的所有人,我都會走上前去,向他們說聲謝謝。
“我現在沒有一個同齡朋友”
這次被抓是在2005年8月,我在少教所裏關了一年半。我在少教所裏就想好了,我再也不能走老路了。
你們都以爲賊很可惡,從來不會害怕,也不會有心理壓力,其實你們錯了,我們也很緊張,像我,每次偷的時候都特別害怕,倒不是怕被抓住受懲罰,受懲罰是應該的,我不怕,我最怕的是別人看我的那種眼神,那種罵你是賊,看不起的眼神,我特別害怕。我不想再看到這種眼神,我只想做個好人。
一起關在少教所的那個雲南哥們,是我最好的同齡朋友。他說出去後還想繼續幹,我反覆勸他,他說改不了。出來後,我們通過一封信,就再也沒有消息了,我真希望他現在沒有去幹那個。
(他從牀底下拉出一隻小皮箱,信藏在皮箱裏,皮箱是他全部的家產,箱子裏邊只有幾件衣服,和幾本勵智類的書,還有漫畫,他說是好心人送的。)
我覺得裏面的人都很夠義氣,他們纔是我的朋友,我在外面根本沒有朋友,我不相信外面的人。我差不多天天要和餐館裏其他工人吵架,他們看不起我,不相信我。所以我並不喜歡這裏,我想我幹段時間一定會走的。
不過,餐館老闆桂姐對我很好,每個月給我七八百元工資。我是被少教所的領導張清友介紹到桂姐這裏打工的。現在,我每天六點起牀幹活,下午五點下班。廚房太悶熱,我經常流鼻血。
下了班常常感到很空虛,我和宿舍裏的其他十個人合不來,不知道有什麼共同話題,人家說一個話題我可能會跟着說,可是我找不到話題,我不太會說話。
(他沉默了,有些悶悶不樂)
只有上網能打發下班時間,可以向別人傾訴我的心事。我的工資基本就花在這上面了,我存不下錢。
我有個網友,是個上海女孩。我給她說我的流浪故事,可是我說這是我朋友的故事,她聽着聽着就哭了。我們是音頻聊天的,我聽到她哭的聲音了。
小時候,我很喜歡鳥,也喜歡貓。我抓了許多鳥把它們養起來。我就是想抓住它們,因爲我的生活中太少有能夠抓住的東西了,沒有親情,也沒有朋友……我抓了它們是想照顧它們,可是,後來這些鳥沒養好,都被我養死了。
“她會幫我找媽媽的”
說起小時候,那也夠慘的。
媽媽只在我六歲和七歲的時候回來過兩次,後來再也沒有消息。到現在我還記得她的模樣,但是已經記不清她做過些什麼事了。
爸爸根本不關心我,他除了賣垃圾就是買六合彩。他整天都不回家,就知道賭賭賭!有一次我的腳上跌破了一個十釐米長的口子,不停地流血,回到家就暈過去了,爸爸才帶我去看鄉村醫生。醫生說如果打麻藥的話可以縫8針,不打的話只能縫4針。爸爸爲了省點錢去買六合彩,竟然要求醫生不用給我打麻藥,最後連線都沒給我拆,現在還在腿裏呢!
他都不知道我生日是什麼時候。小學五年級時,老師讓每人寫一張自己的簡介,包括姓名、生日、父母等內容。我空下了生日一欄,老師以爲我不會寫,就叫旁邊的女孩子替我寫。可不管那女同學怎麼問,我都說不出來。老師以爲我在故意搗亂,當着全班人的面大聲問我:“方國國,你的生日到底是什麼時候?”我大聲回答:“我不知道。”全班鬨堂大笑,我羞愧得想馬上跑掉。
我從小就學會了做飯、炒菜,我做的飯還可以,可是我只做我一個人的,我不管他們,他們也不管我。後來爸爸也出去打工,只剩下我和哥哥。我只能每天吃粘粑,如果去偷吃缸裏的米,就會被哥哥暴打。我要活下去,所以5歲就到外面去偷東西了。
有一次我發高燒,三天沒吃一點東西,哥哥還是不管我。爸爸回來看到我快要死掉的樣子,才流下一點淚。這只是他惟一可憐過我的一次。
後來我都快要活不下去了,就帶着一個朋友入室盜竊,不小心被爸爸知道了,就逃出來了,就這樣來到了廣州。
想想家鄉的人,只有初中時的班主任何老師是我的親人。當時班上經常丟東西,老師可能也已經意識到是我,但他從來沒有說出來過,他只是勸我要走正道。在少教所,我給何老師寫過信,沒過幾天他就回信了,他在信裏說我本性很善良,只是家庭環境不好造成的,他要我好好改造,我一直很感激他。
到7月份,我想趁桂姐給我放假,回家鄉去看看老師,還想在家鄉把身份證給辦了。但我決不會告訴我爸的,也不想見他,我趁他不在家的時候,把戶口本偷出來就是了。
我還想把媽媽的照片偷出來。廣州市少年宮的關老師答應過我,如果我有媽媽的照片,她會幫我找媽媽的。
前幾天,方國國在廚房裏泡爛了腳,老闆桂姐給他放了一天假。
泡爛腳的原因是他沒有防水的鞋,整天在廚房裏洗鍋洗碗,穿着拖鞋在水裏浸泡時間過長。
藉着這一天工休,他一拐一拐地來找記者玩。記者帶他去吃肯德基,他非常靦腆地要求別點太貴的東西。
他說他對報社這個地方感興趣,記者就帶他去參觀印刷廠和辦公室。站在高樓俯瞰,他看到了鱗次櫛比的高樓,看到了南北延伸的廣州大道,看到了一路遠去的珠江。他輕輕地說:“我覺得這個城市不是屬於我的。”(此文應受訪者要求使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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