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柱”醫保改革的具體思路
《思想者》:既然目前醫保體系存在着五大問題,那麼,您認爲我們的醫保體制究竟該怎麼改革?怎麼做才能保障公平?如何讓困難羣體真正享受到醫保的實惠?
孫祁祥:醫保制度改革的目標是:保證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障,同時滿足民衆的差異化保障需求,以提高全體國民的健康水平。所以,醫保制度改革應當遵循以下原則:首先是公平性原則。所有居民,不分城鄉,都應當普遍而平等地獲得基本醫療保障。但在政府資源稀缺的條件下,應當將資源更多地分配給困難羣體。其次是多層次原則。既考慮人們在醫療保障方面的共性需求,也考慮其差異化需求。第三是循序漸進原則。先通過不同層面的制度安排實現全面覆蓋;待條件成熟時,再考慮不同制度之間的整合。第四是可持續發展原則。醫療保障水平應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五是協調性原則。醫療保障制度改革應與醫療服務體制和藥品流通體制改革相協調;醫保改革方案的制定應當超越部門利益之爭,方案的執行也需要各個部門之間的協調與合作。
《思想者》:能具體解釋一下你們提出的“三支柱”醫保制度改革的具體思路嗎?
孫祁祥:“三支柱”的框架是這樣的:公共醫療保險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及城鎮居民基本保險三個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覆蓋城鎮正式部門工作的職工。第二部分應將合作醫療從自願型改爲強制型,覆蓋全體農民。第三部分主要用於彌補第一部分難以覆蓋全體城鎮居民的缺陷,使大量非正式部門靈活就業的人員,以及不屬於離退休人員的老齡人口和少年兒童基本醫療得到保障。
實行制度化的社會醫療救助體系,由政府通過稅收進行籌資,對經濟困難和發生鉅額醫療費用的病人的醫療費用進行減免。社會醫療救助基金髮揮着最後安全網和社會穩定器的作用,在世界許多國家都有相類似的制度。
商業健康保險對所有的居民開放,主要保障在社會保障計劃中沒有涵蓋或涵蓋不充分的項目,由此與社會保險保障項目構成補充關係,以滿足人們更高層次的醫療保障需求。
《思想者》:你們的醫保制度設計對困難羣體還有哪些具體的實施步驟?
孫祁祥:根據我們的制度設計,最終需要通過“公共醫療保險+社會醫療救助”的方式實行全面覆蓋。爲避免貧困成爲獲得醫療服務的障礙,必須進一步完善社會醫療救助制度,擴大救助範圍,社會醫療救助的對象除了當地的低收入居民以外,還應當把農民工羣體包括進來。醫療救助要逐步與公共醫療保險相互配合,主要免除醫療保險計劃參加者共擔的醫療費用。現階段公共醫療保險機制尚不健全,可以考慮通過定點醫院直接爲困難羣體提供服務的做法。另外,鄉村地區也應儘快建立和完善醫療救助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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