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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河東區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涉毒案件。涉案被告人因販賣毒品且在家中藏毒,被檢察機關以涉嫌販賣毒品罪及非法持有毒品罪提起公訴。
今年29歲的被告人王某系本市無業人員,今年3月27日17時許,王某在河東區一實驗樓附近以200元價格向張某販賣毒品一包,重0.15克,後張某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王某趁亂逃逸。公安機關於今年4月4日在河東區津塘路大直沽後臺王某住所附近將王某抓獲,並從其家中搜查出毒品5包(重11. 61克)及電子秤一臺。經鑑定,王某販賣的1包毒品及其家中的5包毒品中均有海洛因成分。
法庭上,被告人王某交代,他本身是一名吸毒人員,由於買毒品的錢不夠,所以就從自己吸食的毒品中撥出一部分出售,想以此方法掙錢供自己吸食。同時王某稱,買毒品的張某是他去年10月結識的牌友,二人聊天時王某得知對方也是“隱君子”,於是透露自己有毒品的信息,張某遂向其購買。在家中搜出的5包毒品,王某表示是自己準備用於吸食的。截至發稿,庭審仍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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