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十五日上午分別在福州、廈門、漳洲、三明、莆田等地召開大會,依法對四十五件六十一名毒品犯罪分子進行公開宣判。其中,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臺灣籍男子施金帆以及陳斌、杜少輝等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被依法執行死刑,就地伏法。
據統計,二00五年四月以來,福建省法院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毒品犯罪分子共計二千二百四十九人,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直至死刑的犯罪分子共計六百八十七人,重刑率爲百分之三十點五四。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夏冬英表示,毒梟、職業毒犯、累犯、慣犯、再犯等主觀惡性大、危害嚴重及具有將毒品走私入境,多次、大量販出,向多人販出,誘使多人吸毒等情節的毒品犯罪分子是打擊的重點,堅決依法快審重判。如毒品走私犯、臺灣籍男子施金帆,夥同他人將一千五百一十九點一克海洛因、九千五百六十二點三克甲基苯丙胺走私出境,走私毒品數量大、罪行極其嚴重。
對於毒品犯罪中的從犯,具有自首、立功等情節的犯罪分子,則嚴格依法從寬處理,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如李楚新等十二人販毒案中,被告人黃森販賣海洛因八千九百克、被告人李炳文販賣海洛因一千九百六十七克,二人販毒數量大,但有協助抓捕同案人的立功表現,從輕判處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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