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繳獲大批制毒吸毒工具
盧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獲,當場繳獲毒品『麻古』48.825千克、冰毒29克、麻黃素2.3千克
專案組在犯罪嫌疑人住處繳獲大量現金
抱著一夜暴富的美夢,生意失敗的腦腫瘤醫生盧某憑借豐富的醫學知識走上販毒道路。盧某先後在東莞市橫瀝、常平和清溪等鎮租用房屋,開始批量販賣毒品『麻古』(冰毒片)。6個月的時間內,他的財富從40多萬元昇至290多萬元。2006年11月6日,東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經過近6個月的艱苦偵查,一舉打掉以盧某為首的特大販毒犯罪團伙,繳獲毒品『麻古』48.825千克,冰毒29克,麻黃素2.3千克,繳獲毒資290多萬元人民幣。
『6.26世界禁毒日』來臨之際,公安部禁毒局、廣東省禁毒委、東莞市禁毒委先後向東莞市公安局發來賀電,對東莞警方成功偵破2006年『11·6』特大販毒案表示祝賀。
犯罪緣起生意失敗,名醫伙同他人販毒
2005年10月,犯罪嫌疑人盧某在常平鎮認識一綽號『東東』的雲南籍男子(此人另案處理),兩人開始合謀販賣毒品『麻古』(冰毒片),從此走上販賣毒品犯罪的不歸路。
盧某,綽號『阿正』,出生在醫生之家,父親及二哥均為醫生。盧某中專畢業後在當地做治安員,後通過自學取得醫學本科文憑,在當地開過私人診所,是當地小有名氣的腦腫瘤醫生。2004年盧某到常平鎮『下海』闖蕩做生意,曾從事面的載客等行業,但均以失敗告終。為實現一夜暴富美夢,智商頗高的盧某處心積慮尋找新出路,之後決定冒險轉行,憑借豐富的醫學知識走上販毒道路。當時,『東東』急於尋找販毒伙伴,同盧某一拍即合。為逃避打擊,兩人經長期踩點,先後在東莞市橫瀝、常平和清溪等鎮租用房屋,開始批量販賣毒品『麻古』,同時積極尋找吸販毒違法人員發展『下家』打開銷路。
犯罪方式
無業吸毒夫妻成其販毒下家
2006年5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常平鎮認識盧某,李某夫婦很快便成為盧某重要的『下家』。
李某在被抓獲之前劣跡斑斑,2000年曾被清溪公安分局送強制戒毒6個月,強制戒毒期滿後,為謀生路,一無所長的李某又開始重操舊業。2004年8月,李某結識吸毒女高某並與之結婚,夫婦兩人開始合伙做起買毒販毒賺取差價的勾當,剛開始主要從事販賣搖頭丸、K粉等毒品,結識盧某後,多次向盧某購買毒品『麻古』,並通過關系網在清溪、常平及深圳等地到處兜售牟取暴利。
以『施捨』或低價編織販毒網
犯罪嫌疑人盧某同『東東』在橫瀝鎮嘗試販賣毒品『麻古』成功後,通過『以毒會友』方式廣結毒友,尋找毒品『麻古』銷路。兩人開始經常出現在『K吧』、『的廳』等娛樂服務場所,開始以無償『施捨』或低價出售方式收買人心,不斷發展『下家』,物色銷售毒品骨乾人物。
銷路成功打通後,販毒所帶來的暴利極大地刺激了盧某、『東東』兩人的貪欲,開始想方設法擴大毒品『麻古』銷售網絡,四處聯系販毒人員及吸毒人員,不斷改變毒品交易地點、時間,逐步形成販毒由橫向縱發展網絡。據公安機關偵查發現,從2006年4月至10月間,犯罪嫌疑人盧某的銀行賬戶資金從40多萬元昇至290多萬元,其販毒速度可見一斑。
至此,一個以盧某為首,販毒覆蓋常平、清溪、橫瀝等鎮區及深圳等地的『毒瘤』逐步形成並迅速擴散惡化。
警方出擊
經半年偵察,『毒瘤』在清溪落網
犯罪嫌疑人盧某為販毒活動奔忙,早已引起清溪警方的注意。2006年6月,清溪公安分局在工作中獲悉有關李某販賣毒品『麻古』的犯罪線索。同年7月,毒犯盧某、李某等人在常平鎮販賣毒品『麻古』的線索也被常平分局收集掌握到。東莞市公安局及時將兩方面線索匯總分析,發現案情重大,決定成立專案組,對掌握的線索進行並案偵查。
專案組緊緊圍繞毒犯李某和盧某兩條主線進行循線摸查。經過近半年時間摸查,專案組收集掌握有關李某夫婦毒品來源和去向以及主要交易對象等情況,獲悉其同毒犯盧某關系密切,經常到常平等地購買毒品『麻古』再通過『下家』進行販賣等重要線索。
在掌握大量線索的前提下,專案組判定抓捕時機成熟,決定在2006年11月6日收網。當天上午,專案組兵分三路,分別在清溪鎮某別墅小區、鐵松村以及常平鎮某花園將盧某、李某、高某、張某、夏某這5名犯罪嫌疑人抓獲,當場繳獲毒品『麻古』48.825千克、冰毒29克、麻黃素2.3千克,繳獲毒資290多萬元人民幣,運輸工具汽車一輛(車牌號:鄂AM3×5)及毒品工具一批。
經審訊,盧某、李某等犯罪嫌疑人對其吸販毒犯罪活動供認不諱,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案例回放
一案13毒販被判刑
2006年7月,東莞市公安局莞城公安分局接到線報,稱有一名叫『阿華』的男子及另外二男一女經常在本市城區一帶販賣毒品。接報後,公安機關經偵查,逐步掌握了汪四華、陳華平、曾憲霧、吳付群等人從事販賣毒品犯罪活動的情況。
2006年7月20日14時許,在東莞市南城區城市假日A座抓獲陳華平、岳啟朋、彭春艷,當日14時30分在南城區元美廣場B座抓獲吳付國、吳付官、吳付群;2006年7月26日21時許,在東城區富雅花園A座抓獲被告人曾憲霧。公安人員通過技偵手段獲悉被告人汪四華有一批毒品運回東莞,遂組織抓捕。
2006年7月29日5時許,在東莞市厚街鎮東盈商務酒店抓獲被告人胡檢清、楊超強;在萬江區江濱花園翠盈苑5座3D抓獲被告人汪四華;在萬江區康泉沐足抓獲被告人葉青松;在南城區格林小城羅蘭苑5號401房抓獲被告人陳平安。2006年8月7日11時許,在萬江區江濱花園岳翠苑3D812房抓獲被告人汪四青。
法院判決汪四華犯走私、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曾憲霧犯販賣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陳華平、汪四青、葉青松、岳啟朋、彭春燕、吳付官、吳付群、吳付國、陳平安犯販賣毒品罪,胡檢清、楊超強犯運輸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2~15年不等。13人均被處罰金1萬~50萬元不等。
王某販毒獲無期徒刑
2005年9月6日16時許,王行成竄到東莞市大朗鎮求富路鑫之苑旅館312房,以每克130元的價格,販賣海洛因20.199克給魏兵、邱靜(2人已判刑)。王行成離開後不久,公安機關在312房將魏兵、邱靜抓獲,繳獲海洛因20.199克。
2006年3月19日,王永權、鄭龍華來到昆明市購入海洛因180克,並於同月23日15時許攜帶毒品來到東莞市大朗鎮。27日11時許,王永權在大朗鎮巷頭富康公園附近,將180克海洛因以18.5萬元賣給王行成。王行成購入180克海洛因後,將海洛因交給庹萬林加工販賣。王行成、庹萬林通過電話按每克100元販賣100克海洛因給李文學。27日15時許,李文學竄至大朗鎮松柏朗村新園一路3巷7號准備向庹萬林購入100克海洛因時,被公安機關抓獲。公安機關當場從出租房裡繳獲海洛因252.2克、現金99900元。2006年4月3日20時許,公安機關在大朗鎮朗情軒西餐廳將王行成抓獲,從王的摩托車尾箱繳獲海洛因4.547克。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法院判決王行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庹萬林犯販賣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王永權犯運輸、販賣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鄭龍華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李文學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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