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超市按照新規定不再銷售散裝速凍食品
部分小超市仍在“裸賣”
從昨天開始新的《速凍面米食品行業標準》正式實施,以往“裸賣”的速凍水餃、湯圓、糉子等食品都必須“着裝”上市。在新標準實施的第一天,記者走訪發現,本市部分小超市仍存在速凍食品“裸裝”現象。
新標準的實施,可以說給超市冷凍食品又上了一道安全鎖。昨天記者走訪本市部分大型超市和便利店看到,雖然大部分賣場已按規定不再銷售散裝速凍食品,但仍有個別小超市將速凍水餃、湯圓等商品“裸賣”。
昨天下午,記者在南開區一家大型超市的冷凍食品區看到,以往冰櫃裏琳琅滿目的各種散裝水餃、湯圓等速凍食品全部被用塑料袋獨立包裝的產品所取代。這些食品的“外衣”上都標有生產日期、生產廠家、保質期、QS標誌等產品標誌標籤。超市工作人員稱,他們從前幾天開始已經不再進散裝貨,而是全部改成帶包裝的產品。
採訪中發現,一些小超市和便利店還存在沒“穿衣”的速凍食品。在紅橋區的一家小型社區超市裏,冷藏櫃裏的速凍餃子、湯圓都有“裸裝”商品。當被問及爲何還在銷售散裝食品時,該店員稱不知道速凍食品的新標準,並表示一直是這樣賣的,顧客也比較認可。
對速凍食品“禁散”的新規定,消費者是怎樣看待的呢?採訪中,部分市民對速凍食品的新規定並不知情。當被告知散裝速凍食品不能售賣時,其中一部分人表示散裝的可以吃多少買多少,而且價格也相對便宜。不過採訪中大部分消費者還是贊同散裝速凍食品退市,家住復興路的王女士認爲:“還是有包裝袋的好,畢竟散裝的東西容易被很多人接觸不衛生,買回去又不能洗。另外包裝上還有廠家信息、生產日期等,吃起來也比較放心,有問題也方便維權。”另外還有消費者認爲,廠家在對速凍食品進行包裝時應考慮簡易包裝,而且多一些小包裝的,一來能一次吃完,二來每次可以多選幾個品種,這樣既便宜又衛生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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