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日前對現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方式做出重大調整,今後海南將結束各市縣住房公積金各自管理的狀況,由海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實行統一垂直管理。海南各市縣將盡快完成清產覈資工作,並在今年年底將資產移交管理中心。
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應計提城市廉租住房建設補充資金
管委會要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在提高資金使用率的同時,研究制定有關措施,加大向中低收入職工家庭傾斜力度。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應計提城市廉租住房建設補充資金。省本級計提的廉租住房建設補充資金可用於補貼市縣廉租住房建設。
每一城市公積金金融業務不得超過兩家銀行受委託
管委會要求,一個城市的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不得超過兩家銀行受委託,可在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等5家商業銀行範圍內,選擇確定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受委託銀行對專戶內住房公積金的使用行爲負有監督責任,發現違規問題要及時向管委會、省建設廳和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反映。
住房貸款發放額度不得超過30萬元
管委會規定,海南省單位和職工的繳存比例不應低於5%,原則上不高於12%。今後住房公積管理機構不得再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按高於12%的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加大個人住房貸款發放力度,提高住房公積金運用率。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發放額度一般不高於借款人繳存公積金餘額的20倍,每筆貸款一般不得超過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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