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原局長鄭筱萸被判處死刑
經最高人民法院覈准鄭筱萸10日上午被執行死刑
鄭筱萸,作爲首任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肩上,本應挑着13億中國人的用藥安全。
然而,這名共和國的原最高藥監官眼中,不是重如泰山的責任,而是多了“尋租”本錢——近十年時間,他以權謀私,直接或通過其妻、子多次收受賄賂,款物合計649萬餘元。面對責任,他玩忽職守,擅自同意降低藥品審批標準,濫發藥品文號……
2007年7月10日,經最高人民法院覈准,鄭筱萸以受賄罪、玩忽職守罪兩罪並罰,被執行死刑。
肅貪·反腐風暴席捲藥監
2007年5月29日上午9時,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社會廣爲關注的鄭筱萸受賄瀆職案一審宣判。被告席上,鄭筱萸神情落寞。
“被告人鄭筱萸犯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這一天,從鄭筱萸出任國家藥監局局長、黨組書記算起,走過了9年;他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黨組書記職務退休,不到3年。
事實上,中國藥監界的腐敗之風,早已引起了中央紀委、監察部及檢察機關等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鄭筱萸離職前後,一場反腐風暴在中國藥監繫統迅疾掀起——
2002年,原浙江省藥監局局長周航因受賄摺合約400萬元被判死緩,成爲中國首位落馬的省級藥監局長;
2005年7月,鄭筱萸退休僅半月餘,曾擔任其祕書的國家藥監局醫療器械司司長郝和平及妻子因涉嫌受賄被刑事拘留;
2005年11月,中國藥學會諮詢服務部主任劉玉輝被捕;
2006年1月,同樣曾擔任鄭筱萸祕書的國家藥監局藥品註冊司司長曹文莊,和該司化學藥品處處長盧愛英、國家藥典委員會常務副祕書長王國榮被立案調查;
2006年11月,中國藥學會副祕書長劉永久被捕;
2006年12月,因涉嫌受賄,鄭筱萸及其妻兒被正式立案調查……
“對鄭筱萸的違紀違法問題,要徹底查清,依法嚴肅處理。”2007年1月24日,聽取了監察部就鄭案調查的情況彙報後,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提出要求。
隨着調查深入,鄭筱萸涉嫌受賄數百萬、藥監工作嚴重失職瀆職的“權力黑幕”被層層撕開。此後,他受到行政開除處分,被撤銷全國政協委員資格,被開除黨籍,並被依法逮捕……
莊嚴的法庭上,一審法院認定:1997年6月至2006年12月,鄭筱萸利用職務便利,接受請託,爲8家制藥企業在藥品、醫療器械的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多次直接或通過其妻劉耐雪、其子鄭海榕,非法收受款物共計摺合人民幣649萬餘元。法院還認定,鄭筱萸在全國範圍統一換髮藥品生產文號專項工作中,犯有玩忽職守罪。
鄭筱萸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07年6月22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鄭筱萸的上訴,維持原判,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覈准死刑。
對鄭筱萸案件的查處,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嚴厲懲治腐敗的堅定信心和決心,體現了對人民羣衆根本利益的高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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