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界首市靳寨鄉農民劉朝文訴界首市公安局訴請撤銷行政處罰決定一案,在界首市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界首市公安局局長高傑到庭應訴。據悉,這是界首市行政訴訟案件自1997年以來行政首長首次出庭的案件。
58歲的劉朝文是界首市靳寨鄉劉莊村農民。界首市公安局認爲,劉於今年3月10日下午和妻子祝秀英趕到北京,到國家信訪局大吵大鬧,百般糾纏。3月13日,該局認爲,劉某違反信訪工作條例,且在三級信訪終結的情況下越級信訪,影響惡劣,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第1款第1項的規定,作出《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拘留劉朝文9天。劉不服,依法向阜陽市公安局申請複議。阜陽市公安局決定維持界首市公安局作出的處罰決定。劉不服該複議,6月13日又向界首市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界首市公安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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