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旗是象徵軍隊或建制部隊的旗幟。軍徽是象徵軍隊的標誌之一。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旗是在革命戰爭時期產生和逐步定型的。從毛澤東領導的湘贛邊界秋收起義開始,就制定了旗幟。1927年9月初,爲籌備秋收起義,剛成立的中國工農革命軍第1軍第1師奉命研製了起義的旗幟樣式:旗幅爲紅色,象徵革命;中央爲白色五角星,象徵中國共產黨領導;星內嵌交叉的鐮刀斧頭,表示工農大衆緊密團結;靠旗杆一側旗幅的白布條上豎寫“中國工農革命軍第一軍第一師”。此後,中國工農紅軍的軍旗樣式曾作過多次修改,但組成軍旗的基礎圖案(五角星、鐮刀、斧頭或錘子)和鮮紅的旗色沒有變。1930年4月,中央軍委發佈的《關於紅軍各級軍旗的規定的通知》中,規定旗幅上方增加橫寫的“全世界無產階級聯合起來”字樣,旗邊加飾旗須,並確定了旗幟的規格、斧頭樣式和刃鋒的方向等。1931年3月,中革軍委頒佈了《蘇維埃和羣衆團體紅軍旗幟印信式樣》,紅軍軍旗樣式有較大變化,鐮刀斧頭改爲金黃色鐮刀鐵錘,五角星由白色改爲金黃色,單獨置於旗幅內上角,以旗須顏色(紅、黃、黑、白、藍、綠)區分部隊屬性(步、騎、炮、工、輜、醫)。還規定了授旗範圍和紅軍各級旗幟規格:中央軍委爲5.6×4(市尺,下同),集團軍爲5×3.6,軍爲4.4×3.2,師、團爲3.8×2.8,營、連爲3.2×2.4。抗日戰爭開始後,中國工農紅軍改編爲八路軍和新四軍,統一使用國民革命軍旗幟。
隨着解放戰爭的勝利進行,特別是人民解放軍轉入戰略進攻後,中共中央、中央軍委開始將設計軍旗、軍徽問題提上議事日程。1948年2月21日,中共中央致電各中央局、分局、各軍區、各野戰軍前委及中央工委、中央後委,徵求關於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旗、軍徽、帽花和臂章的具體意見。經過一年多的彙集和篩選,1949年3月13日,中共七屆二中全會通過了由毛澤東起草的《關於軍旗的決議》,明確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旗應爲紅地,加五角星,加‘八一’二字”。5月下旬,毛澤東、周恩來等又審定了軍徽的樣式。6月15日,即新政治協商籌備委員會開幕的當天,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毛澤東、副主席朱德、劉少奇、周恩來、彭德懷,發佈了《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旗、軍徽樣式》的命令,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旗樣式爲:旗幅爲紅地,長方形,橫豎爲5:4,靠旗杆上方綴金黃色五角星和“八一”兩字,故簡稱“八一軍旗”。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徽,樣式爲鑲有金黃色邊之五角紅星,中嵌金黃色“八一”兩字,亦稱“八一軍徽”。
同日,新華社就此發表了《把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旗插遍全中國》的短評,指出:“軍旗和軍徽上都綴着一顆金黃色的明星,綴着‘八一’兩個字。這表示中國人民解放軍自從1927年8月1日南昌起義誕生以來,已經用燦爛的星光照耀着中國”。“中國人民解放軍正在成爲一支完全正規化的軍隊;它的軍旗和軍徽的頒佈,正是它的正規化的重要標誌之一”。“人民解放軍的軍旗和軍徽,不但是人民解放軍的標誌,也是我們的人民民主的新國家的重要象徵。因此,全國的人民和全國的人民解放軍都必須一致保衛它的尊嚴,要像愛護我們自己的生命一樣來愛護它們”。
根據規定,凡中國人民解放軍團級以上部隊、院校,均授軍旗一面。從1949年6月15日開始,各部隊均利用戰鬥間隙舉行了隆重的“授旗儀式”。“八一軍旗”是中國人民解放軍榮譽、勇敢與光榮的象徵。人民解放軍高舉軍旗,勇猛地向全國進軍,將燦爛的旗幟插遍全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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