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市委辦公廳印發了市紀委、市委組織部起草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對局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監督的若干意見(試行)》、《關於黨委(黨組)實施“三重一大”制度的若干意見(試行)》(以下簡稱“兩個若干意見”)。日前,市紀委副書記程志強同志就上述“兩個若干意見”的起草制定情況和主要內容等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爲什麼要制定“兩個若干意見”?
答:制定“兩個若干意見”是適應上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新形勢、新任務和新要求的客觀需要。去年以來,通過對社保資金案的深入剖析、深刻反思,市委提出要對照檢查體制機制制度和管理上的薄弱環節,舉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要把局級領導班子及其主要負責人作爲監督的重點,做到用制度管權,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要進一步推進黨的建設和黨內生活制度化、規範化。
問:“兩個若干意見”有哪些主要內容?
答:1.《關於進一步加強對局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監督的若干意見(試行)》共分五個部分:
第一部分,強調了主要負責人要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增強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一要帶頭學習制度、嚴格執行制度和自覺維護制度,絕不允許成爲制度的破壞者、逾越者和規避者。二要成爲作風建設的楷模,認真踐行胡錦濤總書記倡導的八個方面良好風氣,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做到始終牢記黨的宗旨,始終牢記“兩個務必”,始終牢記共產黨員應該具備的品行操守,堅持高尚的精神追求,自覺抵制歪風邪氣。
第二部分,強調對主要負責人行使權力的監督。一要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堅決防止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堅決防止個人獨斷專行。二要嚴格執行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獎懲、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事項集體決策制度。三要進一步增強權力運行的透明度,不斷完善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機制,建立健全信訪接待制,公開聽證制,完善專家諮詢制,積極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
第三部分,強調對主要負責人廉潔自律的監督。一要認真執行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二要認真執行領導幹部述職述廉制度的規定,明確每個任期(屆期)內要安排兩次述職述廉。三要認真執行日常談話、任前談話、信訪談話、函詢或誡勉談話制度。四要切實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重申主要負責人蔘加雙重民主生活會的要求,民主生活會的重點是解決黨性黨紀黨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民主生活會的結果要向上級報告,向羣衆通報。五要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強調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第四部分,強調對主要負責人的監督要形成合力。一要繼續完善巡視工作制度。要充分運用好巡視工作的成果,發揮好巡視工作的作用。二要發揮人大、政協的監督作用。要支持人大按照憲法和法律行使監督職權,促進國家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維護人民羣衆的切身利益;要認真傾聽政協的批評和建議,自覺接受民主監督。三要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四要加強行政監察機關的監督力度。五要加強對主要負責人監督的組織協調。
第五部分,提出了積極拓展對主要負責人監督的渠道。一要積極發展黨內民主,暢通黨內民主渠道,健全黨內民主制度,逐步推進黨務公開,積極探索黨的各級代表大會代表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作用。二要深化政務公開制度。積極探索並逐步規範公開主要負責人的工作職責、分管範圍以及其他應當公開的重要情況,便於人民羣衆知情監督。三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凡所在地區、部門發生重要情況、重大突發事件或制定發佈與人民羣衆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重大決策時,主要負責人或相關負責人要出席新聞發佈會,及時通報情況,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2.《關於黨委(黨組)實施“三重一大”制度的若干意見(試行)》共分五個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對本市局級及其以下黨的機關、人大機關、政府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黨委(黨組)及其領導班子成員,尤其是主要負責人發揚黨內民主,堅持執行民主集中制,推行“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提出具體要求。
第二部分,主要從六個方面原則界定了“三重一大”事項範圍,主要有:一是研究並決定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和國家重要法律法規以及上級組織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見和措施;二是研究並決定管轄範圍內涉及改革、發展、穩定和人民羣衆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三是研究並決定本級黨委(黨組)管理幹部的推薦、提名、錄用、任免、獎懲和後備幹部的人選;四是研究並決定管轄範圍內國有資產產權重大改組和重點國有企業改制的重要政策;五是研究並決定管轄範圍內財政(財務)預算的編制原則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原則;六是研究並決定管轄範圍內的其他重大問題。
第三部分,共設置了決策醞釀、集體決策、執行決策等三個程序。在集體決策程序中強調了領導班子成員要對議題明確表示態度,表決意見和理由等情況要形成會議記錄;在執行決策程序中強調領導班子成員個人不得擅自改變集體決策,對集體決策有不同意見的,可以保留,但在沒有作出新的決策之前,應當無條件執行。在程序設置中,還突出了選拔任用幹部徵求同級紀委意見的環節。
第四部分,根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和有關黨內法規的規定以及相關組織的職能,分別設定了黨委(黨組)自查並向上級組織報告,上級職能部門督查、結合黨風廉政責任制檢查,列爲市委巡視組重要巡視內容等方面具體要求,明確了各自應當承擔的監督檢查責任和方法。
第五部分,列舉了應當追究責任的行爲,設定了責任追究的方式、責任的分解,即針對違反“三重一大”制度行爲的不同情況,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追究領導班子成員以及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責任追究的方式有紀律處分、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問:當前抓好“兩個若干意見”的學習和貫徹有什麼重要現實意義?
答:最近,黨中央對陳良宇嚴重違紀問題作出嚴肅處理,進一步表明了我們黨反對腐敗的堅強決心和鮮明態度。按照市委的統一部署,最近一段時間,全市各級黨組織利用社保資金案及其它典型案例,對黨員幹部開展警示教育,以案釋紀,以案釋法,促進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增強拒腐防變意識。在這個時機,市委印發兩個若干意見,具有很強的針對性。
當前,我們要認真學習貫徹胡錦濤總書記最近在中央黨校省部級幹部進修班上提出的“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註重治本,更加註重預防,更加註重製度建設”的指示精神,認真抓好“兩個若干意見”的學習和貫徹落實,進一步加強黨內監督,切實提高本市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制度建設的水平,努力從源頭上有效預防和減少腐敗問題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