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經國務院批准,人事部、財政部已聯合發佈《關於實行法官審判津貼的通知》。全國各級法院的在職法官每月將可以領取180元至340元不等的法官審判津貼。起領日期確定爲今年7月1日。
根據通知,津貼按現行法官等級執行相應標準,共分12個等級,最高每月340元,最低每月180元(見新聞附件)。按規定被取消法官等級的,其法官審判津貼即行取消。法官離退休後,從離退休的下一個月起,停止執行法官審判津貼。
-新聞附件·審判津貼標準
級別標準(/月)
首席大法官340元
一級大法官318元
二級大法官298元
一級高級法官278元
二級高級法官262元
三級高級法官246元
四級高級法官233元
一級法官220元
二級法官210元
三級法官200元
四級法官190元
五級法官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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