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太原市中級法院獲悉,10日上午,山西古交市法院依法對古交市安監局原局長閆全維受賄案進行了宣判。閆全維因犯受賄罪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經審判機關審理查明,2003年10月19日,古交市梭峪鄉政府批准會立村第二煤礦進行公開拍賣。會立村村委會決定由本村村民參加競拍。時任古交市安監局局長的閆全維得知此消息後,便找到古交市裕龍焦化有限公司董事長閆某某,就競拍價和出資等事宜進行商談。閆全維承諾負責競買會立二礦的承包經營權和辦理該礦復產所需一切手續,閆某某承諾負責籌集競拍所需的資金及以後的生產經營。隨後,閆全維以自己要購買會立二礦爲由,分別告知另外兩名參加競拍者閆巨才、徐國昌,讓他們退出競拍。
2003年11月9日,閆全維安排會立村村民楊保明(閆全維的外甥)以自己的名義競拍會立第二煤礦,並以競拍資金3030萬元買下該礦的經營權。之後由閆某某如數將競拍款以楊保明的名義繳清。由於會立二礦的生產許可證已有兩年未進行年檢,礦內井下積水很深,不符合復產要求,但閆全維利用職務之便,安排所屬部門的相關人員對會立二礦予以關照,使古交市安監局於2003年12月底以前,爲該礦違規辦理了井下整頓、復產驗收、恢復生產的有關手續,致會立二礦恢復生產、正常經營的所需手續全部合法化。該礦由閆某某一直經營。
2004年6月、7月間,閆全維的兒子閆旭剛在澳門因賭博欠債後,閆全維讓閆某某爲閆旭剛償還賭債人民幣214萬元;2004年12月,閆全維又讓閆某某爲閆旭剛償還賭債人民幣105萬元;2005年12月,閆全維向閆某某索要了三部汽車,分別是價值30萬元的本田吉普車一臺,價值45萬元的奧迪A6轎車一臺,價值25萬元的廣州本田轎車一臺;2006年1月6日,閆全維又向閆某某索要人民幣150萬元。閆全維向閆某某索要錢、物共計價值人民幣569萬元。
另外,2004年3月19日,閆旭剛在澳門賭博欠債後,閆旭剛和閆某某之子通電話,由閆某某之子爲閆旭剛償還賭債人民幣35萬元。
一審法院認爲,閆全維身爲國家公職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索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已構成受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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