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塘沽區部分區域限行人力三輪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原四輪農用運輸車)。自願將車輛處理的單位或個人,可於7月25至8月31日將車輛上交交警塘沽支隊,憑車輛鋼號及車輛合法證明,領取每輛100元的補償金。不過,60週歲以上的老人仍然可憑本人身份證在禁行區域內駕駛人力三輪車。
目前,塘沽地區擁有人力三輪車2570餘輛,這些車輛主要是攤販佔路擺賣和收售廢品的運載工具,經常行駛和停放在區內的主要道路和繁華地區,嚴重影響道路秩序和市容環境。全區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四輪農用汽車)擁有量3500餘輛。這些車輛安全性能差,行駛緩慢,噪聲和尾氣污染嚴重,進入城區後不僅嚴重影響城市道路交通和市容環境,也給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帶來了極大威脅。據統計,僅去年一年就發生涉及人力三輪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的交通事故1000餘起。
爲了維護濱海新區核心區的城市形象,確保轄區內市民的出行安全,交警塘沽支隊將於2007年9月1日開始對塘沽區、開發區的部分道路禁行三輪車。據支隊民警介紹,此次限行區域爲塘沽區海河北側堤岸、新胡路、津塘公路(新胡路——新北公路)、新北公路(津塘公路——河北路)、河北路(新北公路——寶山道)、寶山道(河北路——東江路)、東江路(寶山道——新港四號路)、新港四號路(新港橋——臨港立交橋)、臨港立交橋、海河大橋、機場街(新港三號路——新港船閘)範圍以內的道路,除海河北側堤岸、新胡路外,不含上述分界道路,全天24小時禁止人力三輪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原四輪農用運輸車)通行、停放。即日起,交警塘沽支隊將停止爲限行區域內居民購買人力三輪車進行登記。
年齡超過60週歲的老年人以人力三輪車爲代步工具的,可憑本人身份證明,可在前項規定範圍道路駕駛人力三輪車行使。但人力三輪車車身長度不能超過175釐米、寬度不能超過60釐米、車輪直徑不能超過50釐米。
同時,在上述道路範圍內擁有人力三輪車的單位和個人,自願將車輛處理的,可於2007年7月25至8月31日將車輛上交到交警塘沽支隊,憑車輛鋼號、發票或當地派出所出具的合法來源證明,每輛車可領取人民幣100元的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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