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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13)日從天津市烹飪協會獲悉,商務部公告的《餐飲企業經營規範》將於12月1日起正式實施。據介紹,規範中初定經營面積在8000平方米以上的超大酒樓,須在開業前徵求當地行業組織的意見。同時,商務部還首次要求,各大餐館、食肆凡在烹製菜品時使用轉基因原料的,須對顧客進行明示。
《餐飲企業經營規範》從餐飲企業經營應具備的基本要求、經營場地、設備設施、規章制度、衛生安全和後續處理方面提出了規範要求,適用於各種經濟類型的餐飲企業。《規範》要求餐飲企業總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上,廚房面積應達到營業面積的三分之一;小於30平方米的小吃店、快餐店、飲品店等應實行連鎖經營,採取統一配送;經營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就餐場所應備有洗手間,並添置洗滌用品;應向購買其食品或者接受其服務的消費者出具合法憑證;經營面積在8000平方米以上的超大酒樓開業前應徵求當地行業組織的意見等。此外,《規範》還根據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要求,從環保和節能的角度提出了餐館減少使用一次性木筷等方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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