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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簡介
江平,1930年出生,祖籍浙江寧波。1945年加入中共地下黨外圍組織。1948年考入了燕京大學新聞系,1951年8月作爲新中國首批留蘇學生進入莫斯科大學學習法律。八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政法大學校長,“中國民法三傑”之一,被稱爲當今我國法學界的脊樑。
-採訪手記
在2007年3月召開的第十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上,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八次提交全體代表審議並獲得了高票通過。在這部堪稱全國人大立法史上最具爭議、醞釀時間最長的法律背後,濃縮了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江平對整個中國法學事業所做出的傑出貢獻。
2001年年底,中國政法大學特別授予江平終身教授的榮譽,褒獎這位卓越的法學家對本校、本學科及整個中國法學事業所做的傑出貢獻。
江平,八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政法大學前校長,“中國民法三傑”之一,被稱爲當今我國法學界的脊樑。他學術深邃、思想敏銳、活動頻繁、情趣高雅,各方面散發着無窮的魅力。雖已77歲高齡,但坐在來訪者的對面,他一舉手一投足都透着一種不屈的精神。窗外綿綿細雨,面前一杯清茶,伴隨着江平老人不時的爽朗笑聲,往事與隨想就這樣慢慢地展開了。
江平的生活經歷以及對中國法學的貢獻,在很多人看來,都是一個傳奇。
江平教授生於1930年,在27歲之前,他的人生一切看起來都是那麼一帆風順。在27歲之後,他度過了22年的坎坷歲月。1957年被打成“右派”,從此開始了漫漫無期的流放歲月。
如果他的人生軌跡就此打住,那麼人們除了嘆息和惋惜之外,還是嘆息和惋惜。可是,在他已年近半百的時候,卻在順境中真正開始了人生的拼搏。
法學工作者應獨立思考
“我常對自己說,思考,思考,再思考!沒有獨立思考的精神,學者就會失去獨立判斷。”江平又說,作爲學者,在服從真理這一點上應該是擺在第一位的,不能夠用實用主義的態度來對待科學。
江平對中國法學的主要貢獻,是在1979年之後。他又回到了政法學院,面對“文革”的法律廢墟,他那顆執著追求文明的心復甦了,很快就忘記了自己的創痛,投身於百廢待興的事業,站到了當時中國法學的前沿。他是個富有遠見卓識的人,非常清楚國家療傷和健康發展的基礎是民主與法治。他認識的民主與法治,是一種能夠使中國社會擺脫人治基礎的真正的民主與法治。
那時,他就認定法治的基礎價值主要體現於民法,於是開全國法律教育之先河,撰寫了《羅馬法》、《西方國家民商法概要》等教材,功夫不負有心人,江平在傳播民法的同時也擔任全國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參與了《民法通則》等諸多民事立法工作。
早在1980年,他就敏銳地意識到個人尊嚴和自治是民法生活核心所在。但是,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將個人從國有企業中解脫出來在政治上是不可能的事情,而將國有企業從國家行政管理中解脫出來是可以辦到的,藉此個人也就邁出了經濟自由的第一步!於是江平和同事在《法學研究》上發表了一篇論文。歷史的發展已經證明,關係國計民生的國有企業改革一步步走到今天,已經多少暗合了江平的想法。江平在此後20多年中,陸續通過《論股權》、《羅馬法精神在中國的復興》、《當代民商法》等論文和演講,積極參與或者領導了《公司法》、《合同法》等重要民商事法律的起草工作。
江平在《七十自序》中非常謙虛地坦言,“我不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學家,因爲我沒有認真讀過多少法學名著,也沒有寫出什麼像樣的法學專著。”在接受筆者採訪時,他坦率地認爲:“作爲一個法學家,有自己的思想和觀點是必要的,但作爲真正意義上的法學家應該著作等身。”他指出儘管1978年之後被推到了教學第一線,但當時畢竟20多年沒有接觸法律,在法律人才奇缺的情況下很多人僅憑着原來最基本的東西就可以走上講臺。同時作爲他個人還要參加行政管理、社會活動,“外國法學名著沒有一本完全系統地讀下來,”江平絲毫不掩飾自己。他指出,“我們這一代作爲法律教育者,應該作爲梯子,通過自身的經歷能夠在法學教育戰線上培養出一批具有現代法律意識、具有民主法制觀的新一代法律工作者纔是最大的貢獻。”江平高興地說,目前已經看到其所在的中國政法大學以及其他兄弟院校在這方面取得了可觀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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