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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7日從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了解到,國資委決定規範中央企業所屬賓館酒店類單位經營管理工作。各中央企業須在9月15日前報送所屬賓館酒店類單位情況分析報告。
國資委要求,分析報告應簡要說明企業集團及各級子企業所屬賓館酒店類單位的經營情況、管理方式、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管理工作措施,其中對所屬的賓館酒店類單位經營虧損、債務風險、涉及訴訟、對外擔保抵押等事項應重點說明。
據國資委統計評價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中央企業所屬賓館酒店類單位摸底調查範圍包括各中央企業集團總部及各級子企業投資開辦的賓館、酒店、飯店、培訓中心、會議中心、接待中心、招待所、度假村、療養院、辦事處等單位。調查內容包括賓館酒店類單位的基本建設情況和財務情況,具體包括所屬企業級次、是否對外經營、累計投資、佔地面積、配套設施、資產負債、收入及盈虧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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