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羣衆48小時破案
在查清死者的身份後,辦案人員確定了兩個偵查方向,一是仇殺,二是情殺。柳海平的前夫首先被確定爲懷疑對象,但在其家中專家並未發現炸藥的痕跡,經單位領導確認,其前夫也沒有作案時間。在他同意的情況下,經測謊,也排除了他作案的可能。另外死者親屬反映,此案可能與濟南市人大主任段義和有關,但沒有直接證據。
7月10日中午,現場走訪羣衆的辦案人員反映,有人看見爆炸發生後,一個可疑的人鑽進一輛警車後迅速離開現場。10日晚,辦案人員對陳志所使用的警車進行了微量物證檢驗,以便與爆炸現場殘留的微量物證進行比對。經檢驗,陳志有重大嫌疑,必須立即傳喚。
但做賊心虛的陳志,7月11日一上班聽說公安部門對警車進行了檢驗,就請假走了,打電話也關機。此時辦案人員將陳志作案後砸毀並丟棄在垃圾桶裏的遙控器和手機找到,經過檢驗和復原,更確定了陳志作案的可能。辦案組決定抓捕陳志。而陳志這時已經到青島,購買了7月12日飛往香港的機票。11日當晚,偵查人員將陳志從青島抓捕歸案,從爆炸案發到主嫌落網,只用了48小時。
另一路辦案人員從死者的家中發現了一張死者與一個男人很親密的照片,有人認出,照片上的男人是段書記(段義和曾擔任濟南市委副書記多年)。另外,死者手機內信息顯示,死者與段義和有過長時間的電話和短信聯繫,但僅憑這些還不能認定段義和有作案嫌疑。
7月12日上午,正當段義和主持召開濟南市小清河治理工作現場會時,在強有力的證據面前,陳志供出了爆炸案的背後主謀是段義和,幫兇是陳常兵,目的是殺人滅口。
辦案人員又經過一定的外圍調查,確定段義和就是爆炸案的主謀,是指使者。7月13日(週五)下午,段在其辦公室內被有關部門帶走。7月16日(週一),山東省委對外宣佈,段義和被“雙開”,同時依法罷免了段義和的全國、省、市三級人大代表資格,並因涉嫌爆炸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段義和被帶走後僅兩小時,便書面承認自己涉嫌爆炸罪。另外,段義和在坦白了爆炸殺人後,還主動交代了有關部門並沒有掌握的受賄犯罪,並把向他行賄的人員列出了一個詳細名單。根據段義和的交代,山東省檢察院反貪局很快就查清了他的受賄犯罪事實,其中涉及三名在職的廳級官員多次向段義和行賄。
8月6日上午8:30,淄博市中級法院在張店區法院第二審判庭公開審理了段義和、陳志、陳常兵爆炸殺人案,並作出瞭如本文開頭所述的判決。一審宣判後,被告人段義和、陳志、陳常兵均表示不服,當庭提出上訴。
在段義和的老家,今年76歲的段方貴聽說段義和出事的消息後,嘴裏蹦出四個字:貪污,女人。
這是一位對段義和有恩的老人。“我在李營村當了40年黨支部書記,段義和上學的時候很苦,他父親有病,家裏孩子又多(兄妹5人)。到齊河上高中時,沒有錢吃飯,每次回家,我都給他一大包地瓜幹讓他背到學校當飯吃;到西安上大學的時候,背一牀破被子和一包地瓜幹就上路了。”
按照段姓輩分,段義和管段方貴叫爺爺。每次爺孫倆見面的時候,爺爺總要叮嚀孫子兩句話:不能貪污,不要有作風問題。“最後一次見他是去年春節,他對我說,有白頭髮了,我再次囑咐他,要正兒八經幹工作,爭取一個好晚年。”說到這兒,這位淳樸的老人流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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