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經》報道,9月23日上午,“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原局長祝均一因受賄、挪用公款以及濫用職權三宗罪名,被長春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8年。
受賄160萬元
據檢方指控,祝均一涉嫌受賄金額約160萬元,其中大多數來自張榮坤,其餘則來自於祝身邊的其他人員。
其中,張榮坤的行賄金額主要被認定爲兩筆:一是祝妻黃華在上海路橋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上海路橋)任職的三年期間,總計獲得約120萬元的薪金;二是祝均一曾收受張榮坤贈送的一根金條。案發前,張榮坤曾向多名政府官員贈送金條,祝只是其中之一。
挪用社保資金10億元
當年,張榮坤從上海市社保局獲得的30億元資金曾分三次審批,其中兩筆約20億元經會議集體討論通過,另一筆10億元則因“張榮坤要得比較急”,祝均一直接指派下屬爲其辦理手續,沒有開會討論。
此次祝均一被指控“挪用公款”即指此筆10億元貸款。接近上海社保局的人士透露稱,當時張榮坤所抵押的公路資產評估價約40多億元,按照七折計算,上海社保局方面曾給予張榮坤30億多元的貸款額度,此番涉案的10億元在此範圍之內。
濫用社保資金
作爲總額300億元的上海社保資金的掌管人,祝均一亦被控濫用職權。
據透露,控方並沒有在法庭上列舉出祝均一任內,上海社保資金是否存在營運虧損,以及虧損的具體金額。但祝均一擔任上海社保局長10年間,上海社保資金使用無疑“亂象環生”。
2004年以後,伴隨着房地產行業宏觀調控,銀行貸款收緊,上海社保資金成爲上海乃至華東地區某些房地產公司重要融資來源之一。多家地產企業都曾經從上海市社保局獲得數額不等的貸款支持,以緩解其資金鍊緊張狀況。公開報道顯示,除了張榮坤的福禧投資,華聞控股、瑞安地產、正大以及百聯等多家大型企業亦曾拆借上海社保資金,總計金額超過7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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