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瞭解到,各級法院在集中“嚴打”以來共有6088名犯罪分子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直至死刑,有效地震懾了犯罪分子。並公佈了山東省法院近期審理的六起嚴重刑事犯罪案件。
濟寧竇海晨、單海亮搶劫案
竇海晨,男,22歲,漢族,初中文化,農民。單海亮,男,19歲,漢族,初中文化,農民。二人均系山東省金鄉縣人。
竇海晨、單海亮預謀以女出租車司機爲目標實施搶劫。2006年8月15日晚9時許,二人攜帶事先準備的單刃匕首、砍刀等作案工具,在金鄉縣中心街西段騙租了出租車司機王丹駕駛的羚羊牌出租車。當車行至金鄉縣王丕鎮吳崗村西萊河橋西頭時,竇海晨、單海亮要求下車。二人下車後,將王丹拽下車,各持一把單刃匕首朝王丹頭部、胸部、背部等部位連捅數刀,致王丹心臟破裂當場死亡。二人劫得出租車、手機、現金等財物總價值共計54483元。
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竇海晨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單海亮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竇海晨不服,提出上訴。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案經最高人民法院複覈,依法覈准竇海晨死刑。日前,竇海晨已被執行死刑。
泰安宋增亮、趙紅彬等搶劫、盜竊案
宋增亮,男,25歲,漢族,初中文化,農民。2004年9月24日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趙紅彬,男,20歲,漢族,初中文化,農民。二人均系山東省蒙陰縣人。
2004年11月至2006年4月,宋增亮、趙紅彬夥同他人交叉結夥先後竄至青島市黃島區、淄博市周村區、新泰市、臨沂市蘭山區、蒙陰縣等地,在公園、學校、公路、村邊等,採取刀子捅、鋼管敲、磚頭砸、語言威脅等手段搶劫作案11起,搶劫財物價值20016元,致一人死亡,二人輕傷,二人輕微傷。宋增亮還於2004年5月至2006年3月期間,夥同他人在蒙陰縣野店鎮北晏子村等地盜竊作案兩起,盜竊財物價值5400元。
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被告人宋增亮犯搶劫罪、盜竊罪,以搶劫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認定被告人趙紅彬犯搶劫罪,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宋增亮、趙紅彬不服,提出上訴。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依法駁回宋增亮、趙紅彬的上訴,維持原判,並覈准對趙紅彬的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判決。案經最高人民法院複覈,依法覈准宋增亮死刑。今天上午宋增亮已被執行死刑。
菏澤張洪倫故意殺人案
張洪倫,男,47歲,漢族,小學文化,農民,系山東省定陶縣人。
1986年8月29日21時許,張洪倫因宅基地糾紛在定陶縣仿山鄉寨外村自己家門口與本村村民張樹仁發生爭吵,張洪倫返回家中拿來一把單刃尖刀,分別向張樹仁及其妻孔慶榮、次子張洪強身上猛刺,致三人大失血死亡後潛逃。張洪倫在外躲藏19年後,於2005年11月10日被公安機關抓獲。
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張洪倫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張洪倫不服,提出上訴。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依法駁回張洪倫的上訴,維持原判。案經最高人民法院複覈,依法覈准張洪倫死刑。今天上午張洪倫已被執行死刑。
東營孫玉亮綁架、強姦案
孫玉亮,男,26歲,漢族,初中文化,農民,系山東省壽光市人。
2006年7月初,孫玉亮預謀藉助廣播電臺交友這一渠道,伺機尋找作案目標,實施綁架、勒索財物。同年7月27日,孫玉亮以短信交友的方式與女青年侯某某取得聯繫,並以爲其介紹工作爲由,於同年7月29日晚10時許,將侯某某騙至東營市河口區黃河廣場北側長廊內,用繩子反綁住其雙手,扼住頸部致其暈厥,將其強姦殺害後,拋屍於利津縣汀羅鎮南公路西側一橋下水溝內。之後孫玉亮以短信方式多次聯繫侯某某的家人勒索現金。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後,於同年8月1日將孫玉亮抓獲。
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綁架罪、強姦罪判處被告人孫玉亮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孫玉亮不服,提出上訴。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案經最高人民法院複覈,依法覈准孫玉亮死刑。今天上午孫玉亮已被執行死刑。
煙臺謝振興搶劫案
謝振興,男,漢族,24歲,初中文化,無業,系黑龍江省綏棱縣人。
2006年8月23日凌晨4時許,謝振興攜帶鋼管,潛入位於煙臺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的一家酒店內實施盜竊,在竊取財物過程中,碰掉壁畫發出聲響,因害怕在旁邊臥室內睡覺的女青年林萍發現後報警,遂破門而入,持鋼管朝林萍頭部猛擊數下致其昏迷,後進入隔壁倉庫,撬開寫字檯抽屜劫取現金2萬餘元、香菸30餘盒及手機等財物。因聽到林萍喊叫,又返回林的臥室,持鋼管猛擊林萍頭部數下,致其嚴重顱腦損傷死亡。
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謝振興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謝振興不服,提出上訴,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案經最高人民法院複覈,依法覈准謝振興死刑。今天上午,謝振興已被執行死刑。
煙臺高世忠等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高世忠,男,43歲,漢族,初中文化,無業。
1997年6月因犯流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1998年8月3日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撤銷緩刑,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2002年3月8日刑滿釋放。孫魯楠,男,26歲,漢族,初中文化,無業。張豈寧,男,20歲,漢族,中專文化,無業。林亮,男,20歲,漢族,中專文化,無業。姜凱,男,23歲,漢族,中專文化,無業。王曉飛,男,21歲,漢族,中專文化,無業。王立明,男,50歲,漢族,小學文化,無業。賈春健,男,28歲,漢族,中專文化,無業。魯明毅,男,22歲,漢族,中專文化,無業。上述9人均系煙臺市芝罘區人。
自2005年12月份以來,高世忠爲達到非法目的,陸續發展了以其本人爲組織者、領導者,以孫魯楠、張豈寧、林亮、姜凱爲骨幹,以王曉飛、王立明、賈春健、魯明毅等爲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先後多次有組織地實施敲詐勒索、賭博、販賣毒品、搶劫、聚衆鬥毆、故意傷害、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打傷多人,致一人重傷,購買、販賣、運輸毒品350餘克,並通過開設賭場、實施搶劫、敲詐勒索聚斂財產人民幣30餘萬元,在煙臺市芝罘區環海路農貿市場、網絡賭球等領域內形成非法控制,稱霸一方,嚴重危害了正常的社會秩序。
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被告人高世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賭博罪、販賣毒品罪、搶劫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三萬元,罰金人民幣十二萬元。以被告人孫魯楠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賭博罪、販賣毒品罪、搶劫罪、聚衆鬥毆罪、尋釁滋事罪、犯非法拘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以被告人張豈寧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販賣毒品罪、搶劫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九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一萬元,罰金人民幣二萬元。以被告人林亮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搶劫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以被告人姜凱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販賣毒品罪、搶劫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一千元。以被告人王曉飛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販賣毒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以被告人王立明犯敲詐勒索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以被告人賈春健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以被告人魯明毅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一審宣判後各被告人未上訴,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據瞭解,今年1至8月份,山東省各級法院共審結一審刑事案件25931件,判處犯罪分子36973人,分別比上年同期上升1.5%和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