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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國有些地區出現有人冒充證券公司或其下屬機構人員,誘騙投資者按其指示進行股票交易操作,獲利後按一定比例分成的情況。天津證監局爲此發出警示:凡此類活動均屬非法行爲,投資者應警惕風險,切勿上當。
依據規定,“未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證券業務”,投資諮詢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證券服務業務不得“與委託人約定分享證券投資收益或者分擔證券投資損失”。
天津證監局提醒投資者,注意證券投資風險,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謹慎聽取投資諮詢意見和建議;警惕假冒證券公司或證券公司從業人員開展非法證券業務,一旦發現,及時舉報。對於假冒證券公司開展非法證券業務的機構,天津證監局將依法堅決予以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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