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審計部門對該省公路養路費績效審計調查發現,省交通部門將4.23億元養路費用於非公路項目,其中省交通廳駐京辦事處的日常經費竟然也取自公路養路費。
據瞭解,浙江審計部門對全省2004年至2006年公路養路費的徵收使用管理及效益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浙江省近3年公路養路費收入大幅增長,共徵收養路費183.77億元。養路費和以養路費爲還貸來源的債務資金的投入對全省公路養護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存在着養路費使用效益不高和違規使用的問題。
審計調查顯示,浙江省交通部門將4.23億元養路費用於非公路項目,包括交通廳駐京辦事處日常經費315萬元,省公路局下屬學校經費支出5549.72萬元和以教育資金名義安排省交通廳下屬單位基建支出7925萬元等。
審計部門認爲,由於專項資金撥付缺少追蹤監督機制,至2006年底,不完全統計,省財政轉移支付安排的養路費資金共有5817.76萬元滯留各級財政部門。現行從原公路段人員中分流的部分人員成立企業性質的公路養護公司,實行管理和養護分離的公路養護管理體制存在弊端,實際上仍事企不分,公路養護市場化程度低,養護經費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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