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船員操作不當,4公斤燃油從貨輪中溢出,污染海水。海事部門啓動應急預案,經過28小時的防污行動,避免了海水受到大面積污染。
11月23日5時40分,“津油8”輪正在爲靠泊在G35泊位上的“利豐東海”輪(大連利豐海運集團有限公司)進行加油。作業完畢撤除管線時,“津油8”輪工作人員無意中發現“利豐東海”輪的甲板上有溢出的燃油,而船員們正在忙碌着擦洗甲板,於是懷疑“利豐東海”輪上發生了溢油事故,隨即向天津海事局北港海事處報告。
接報後,北港海事處立即啓動污染應急預案,開展溢油清污應急行動。根據預案,北港海事處迅速成立起事故調查組、現場緊急清污指揮組和後勤保障組,並以最快速度趕到了事故現場。天津海事局巡查執法支隊也接到命令,派出巡邏船趕赴現場,對溢油的漂移情況開展監視。與此同時,轄區應急清污隊伍接到通知,即刻調集力量趕赴現場實施清污作業。
各路應急隊伍很快在事故現場“會師”,並分頭展開了防污行動。現場緊急清污指揮組指揮清污作業人員向海水中佈設圍油欄、拋灑吸油氈,以防止污染水域進一步擴大,並同時展開水面溢油清除工作。巡查執法支隊所屬“海巡052”輪抵達北港池水域後,對事發水域的溢油漂移進行了監控,並通過分析當時落潮的實際情況,擴大了搜索範圍。
最終,經過28小時的緊張作業,應急隊伍於24日10:00時完成了對本次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根據執法人員的調查,此次溢油事故是由於操作不當引起的。“利豐東海”輪左舷1#油艙的正常儲油高度爲2.4米,而執法人員經過測量,發現油艙實際儲油高度已經超出該限制,達到了2.51米,因此約有4公斤燃油外溢。“幸好溢油屬於重油,不易隨風擴散,防污工作也開展得及時,事故纔沒有造成大面積的海水污染,此後還將進行進一步的調查和處理。”海事人員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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