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結束的市國土房管局物業處與新報聯合推出的網上問卷調查中,有50%以上的業主對“小區機動車停放管理”一項表示“不滿意”,還有不少業主通過電子郵件反映了小區車位不足、停車不便的問題。可見,車位問題是受業主關注程度最高、引發小區物業糾紛最多的問題之一。今天,新報就將帶着您的疑惑走訪相關專家,爲您解析、支招,幫助您走出小區車位問題的困擾。
據市國土房管局物業處對全市住宅小區普查顯示,平均每7.38戶才擁有1個車位,“車多位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如河西區某小區,目前業主擁有機動車近1000輛,而車位只有500多個,近一半業主因爲沒有分配到車位而發愁,甚至有個別業主採取過激行爲,影響了廣大業主正常的生活秩序;再如河北區某小區,沒有正式車位,業主現有機動車200餘輛無處可停。
市國土房管局物業處表示,由於本市住宅小區現有車位難以滿足業主的需求,由車位分配引發的誤解和糾紛,在客觀上增加了物業服務企業的日常管理難度。
-記者調查
業主、物業各有難處
對於“車多位少”,物業服務企業也是愛莫能助。多家物業服務企業負責人都表示,購買機動車的業主越來越多,甚至還出現了一戶業主有幾輛車的情況,使各個小區的汽車擁有量過度膨脹。如果對停放在小區的車輛不加以限制,那麼佔壓消防設施、堵塞消防通道、碾壞草坪的現象就會屢屢發生。這樣,利益受到損害的絕大多數業主就會對物業服務人員的服務質量表示不滿,而改變小區停車場狀況、重新建設停車場的責任又根本不是物業服務企業可以解決的。
“都是小區業主,爲什麼我的車就不能停?”許多有車無位的業主表示,他們也同樣享有小區公共用地使用權,對於每天將車子停到小區外再步行回家的現狀,他們感覺內心很不平衡。
-專家支招
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同努力
關於“車多位少”的問題,新報走訪了市國土房管局物業處、市物業管理協會的相關專家。專家表示,業主、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應該共同努力來處理好小區的車位問題,緩解由此而引發的矛盾和糾紛。對此,專家提出了三點建議。
業主:應主動參與、配合管理
專家表示,“車多位少”是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進程中產生的新問題和新矛盾,並非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改變,業主應理性對待這個問題。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住宅物業小區內的現有車位分配問題、收取機動車場地佔用費的標準確定和機動車在小區內的停放、行駛以及管理制度等問題,應由全體業主進行研究決定,所以,大家應主動參與,積極獻言獻策,依法行使自己的權利。在業主大會形成決定後,每位業主要樹立大局意識,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處理好個人利益與整體利益的關係,自覺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
業主大會:制訂方案、發揮決策作用
專家表示,業主大會應當建立協商機制,由全體業主協商拿出具體分配方案。在任何一個物業小區,業主大會永遠是決策一方,物業服務企業作爲受委託方,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對機動車輛實施管理。對於小區停車位分配這一涉及全體業主利益的問題,業主委員會應在考慮各方面利益後,提出不同的分配方案,再經業主大會投票表決。最後決定施行的方案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以業主大會名義在小區發佈公告後,由物業服務企業執行。小區停車位分配方案變更,也要由業主大會做出決定。
專家建議說,業主大會應該根據自己小區的實際情況制訂可行的方案,例如按照買房時間先後分配、抓鬮分配、實行輪換制等。
物業:認真按照業主大會決定做
作爲物業服務企業,應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認真做好小區內機動車的停放管理工作,保證消防通道的暢通,維護小區內的公共秩序。同時,專家也提醒廣大業主,應配合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停放車輛時不能佔壓消防設施、堵塞消防通道、碾壞草坪等,以免造成安全隱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