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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臺商蘇慶源在查看豬的喂養記錄。廣東省東莞市政府近日通過發布信息的方式宣布:2009年起全市范圍內禁止養豬。在豬肉價格大幅上漲對群眾生活造成明顯影響的大環境下,『禁豬令』引起一場『城市化地區該不該養豬』的爭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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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臺商蘇慶源向記者展示豬場污水處理的情況,『禁豬令』的出臺讓蘇慶源心生隱懮。 |
廣東省東莞市政府近日通過發布信息的方式宣布:2009年起全市范圍內禁止養豬。在豬肉價格大幅上漲對群眾生活造成明顯影響的大環境下,『禁豬令』引起一場『城市化地區該不該養豬』的爭論。
政府方面稱,這一決策出於對環境容量窘迫的考慮,出於順應產業轉移選擇性發展的取捨,出於讓寸土寸金的土地發揮最大效益的需要。反對者則認為,『禁豬令』剝奪了農民選擇養殖生豬的權利,一刀切的『禁豬令』是『懶漢政府』的做派。
政府:『禁豬令』是經過深思熟慮作出的決策
根據東莞市政府的『禁豬令』,東莞將分四步停止養豬業發展:從現在起到12月15日,對暫緩清理的養豬場進行核查,並立牌公示,實行統一管理,接受社會監督;今年年底前對所有非暫緩清理的養豬場進行徹底清理;2008年底前,對包括暫緩清理在內的所有養豬場進行全面清理;2009年1月1日起,全市范圍內停止所有生豬養殖活動,仍進行生豬養殖活動的場所發現一個、清理一個、查處一個。
市政府稱,『禁豬』的首要原因是東莞環境容量日趨窘迫,不堪承受養豬業的污染之重。東莞市政府提供的資料表明,一頭豬排放的污染負荷相當於7個至10個人排放的污染負荷。東莞現有75萬頭生豬,要新建一座日處理132萬噸的污水處理廠,纔能有效淨化處理。按照現在每噸0.8元的污水處理費計算,一年需要4億多元污水處理費。
東莞市副市長梁國英說,大量、分散、簡陋的畜禽養殖場,不僅嚴重污染地表水源、污染空氣環境,而且六成養殖場采用潲水養殖,易發食品安全的事件。前幾年群眾寫信投訴,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多次提出意見,強烈要求整治養殖業污染。
而『禁豬令』的深層次的原因是城市化進程的必然趨勢和產業轉移昇級的需要。據梁國英介紹,東莞僅2465平方公裡的土地,聚集了1000多萬城市人口,城市化接近80%,保留大量的養殖基地會佔用寶貴的土地資源。與此同時,東莞市是以制造業為主的城市,其最大特點是工廠多、外來人口多,不養豬既可以節約土地,又可以減輕當地環境污染的治理難度。
梁國英說:『從社會細化分工的角度看,一個城市總是優先側重發展優勢產業,將一些產業淘汰轉移出去也有利於其他地區發展生豬生產,各地區之間按照比較優勢進行分工。因而,禁養令在東莞32個鎮街征求意見時,得到了26個鎮的支持。』
事實上,清理養殖業的整治行動早在2001年便在東莞展開。據稱,前幾年共將205萬頭生豬、700多萬只家禽遷出東莞。
梁國英還說,『禁豬令』是東莞市經過深思熟慮做出的決策,暫時不會做出改變,並且還會由禁養生豬擴大到禁養家禽等,但政府會進一步做好相關配套工作,確保豬肉供應,並對豬農進行妥善安置。
養豬者:『我們的出路何在?』
十年前,當臺商蘇慶源舉家在東莞橋頭鎮朗廈村一處荒郊野嶺安營紮寨創辦旺旺豬場時,他就曾預測到,豬場終有一天會被高速發展的城市化進程逼退,因為在臺北,他一直從事這個養豬老本行就已面臨這個境遇。可是他沒有想到的是,這一天比他預想的來得早。
今年11月29日他剛從當地政府拿到衛生防疫合格證,12月4日他就正式獲知了東莞市政府的『禁豬令』。
『雖然有些無奈,但我也很理解政府的決策,畢竟城市化的進程太快,這是大勢所趨。』但蘇慶源還是感到有些委屈,他說,旺旺豬場位置偏僻,周邊既無水源也無生活區,而且豬場設置了污物固液分離機,使污水排到魚塘、污物則收集起來處理給果農,並沒有造成太大污染。
蘇慶源說,三年前就花了50萬元配合政府做了養豬廢水治理工程設計方案,可是後來政府逐步限制養豬,便不敢再投入更大力度治污了。
東莞市謝崗鎮養豬戶彭國平有著26年的養豬經歷,對政府設立的『禁豬』大限,他實在沒法接受。『為什麼都要吃豬肉卻不讓養豬,政府在制訂這項政策時有沒有考慮到養豬戶的利益?我們的出路何在?』
彭國平從1981年開始與豬摸爬滾打在一起。他說,一頭豬從配種到上市要10個月的時間,投資風險大、回報期長,實在不容易。可這麼多年來,都是靠自己摸索著經營,政府在養殖、治污方面從來沒有過任何指導性的意見。『如果政府加強指導,生豬行業是可以實現循環利用的綠色產業,政府為何要以環保的名義一棍子打死呢?如果實現禁養,辛辛苦苦經營的豬場將怎樣尋找發展的後路呢?我們心裡感到很迷茫和不安。』
『今年豬價上漲,苦橕多年的豬場好不容易看到一線陽光,現在政府一紙『禁豬令』對我猶如晴天霹靂。』東莞市橋頭鎮田新村養豬戶張松柏激動地告訴記者。前幾年養過鴨子不幸因禽流感虧了本,欠的債到現在還沒還上。2002年便轉行養豬,他將一輩子的身家都押在了這20畝豬場上。早在2005年,他就因對政府清理豬場的做法不滿而到有關部門上訪過。
輿論:政府應多些理性決策
社會輿論對東莞『禁豬令』贊同者少,反對者眾。
東莞市橋頭鎮居民江小清是『禁豬令』的擁護者。她說:我家房屋旁邊有一家小型養豬場,豬糞就排到附近的小河溝裡,臭氣熏天。這些養殖戶使用潲水喂養,又在監管盲區,給食品安全造成了隱患。
而更多的網民則反對東莞禁止養豬。有網民則認為,法律並沒有對百姓的養豬行為進行限定。養豬場並不等於污染源,完全可以通過提高准入門檻確保養豬場不污染。養豬業並非東莞污染最為嚴重的行業,事實上,不少養豬場搬遷之後原址建造了污染嚴重得多的工業企業。
廣東省社會科學院丁力教授指出,養豬業既是合法的,也是城市生活所必要的、與民生休戚相關的產業。『禁豬令』剝奪了農民選擇養殖生豬的權利,一刀切的『禁豬令』更是『懶漢政府』的做派。養豬業完全可以在政府的指導下,實現『有限有保』,限制分散、傳統、小型的養殖,而扶持集中、規模化、現代化的養殖,從而便可減少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
據養豬戶蘇慶源說,臺灣、日本、新加坡等地區和國家,都有養豬污水排放標准指導規范豬農養殖。在臺灣,由於一個污水處理工程的成本就佔養豬場成本的35%,經營者可得到六成資金的補貼。
丁力說,東莞政府出臺『禁豬令』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寸土寸金的東莞主動放棄勞動密集型產業,釋放土地資源,優先發展最有競爭力的產業。主動實現選擇性發展是順應時代發展要求。只是在這一取捨過程中,政府應加強政策研究,不應通過強制性的粗暴的行政直接乾預,而應選擇合適的時機,調動市場手段和資源來實現產業昇級轉型。
丁力說:『與其「一刀切」地禁止養豬,不如制定相應的管理法規和產業政策,抬高養豬業的門檻,規范養豬業的排污行為,引導養豬業向「環境友好型」發展,讓一些確實不能達到要求的豬場被市場淘汰出局。』
『客觀看待「禁豬令」是捨了小群體的利益而謀求更大群體的利益,但在一個城市和諧發展的過程中,如何最大可能地兼顧不同群體的利益,則是對各級政府決策智慧的新考驗。』丁力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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