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津市公安交管局瞭解到,本市駕駛員張某因酒駕引發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於昨日被處以終身禁駕。自2004年5月1日實施終身禁駕處罰至今,本市已有100名違法者被終身禁駕。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將依法追究駕駛員刑事責任,並由交管部門吊銷駕駛證;交通事故逃逸者終身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據瞭解,終身禁駕司機有兩大特點:一是男性司機佔絕對比例;二是肇事地點多集中在環城和郊縣等通行條件較好並可通達其他地區的寬闊道路或公路。
在百名終身禁駕司機中,塘沽區受罰人數居全市之首,大港區和津南區終身禁駕者均爲13人,並列第二位。據辦案交警介紹,有的終身禁駕案原本只是普通交通事故,當事雙方可自行協商解決或向交管部門申請調解,但因司機肇逃使傷者沒能得到及時搶救而重傷甚至死亡,使案件性質發生了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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