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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後剽竊他人圖片指導教師兩年不準再招生
第二起學術違規事件則來自於網絡舉報。2007年7月14日,在“學術打假網站”——“新語絲”上首先出現了一篇題爲“發生在中國耳鼻咽喉—頭頸外科學界的‘黃禹錫造假事件’”的匿名信(簡稱“事件”,下同),舉報復旦大學附屬五官科醫院C教授在《中華耳鼻咽喉—頭頸外科雜誌》“2006年2月第41卷第2期第132頁一文中,實驗結果中的圖片”涉及造假、剽竊。
記者在復旦大學附屬眼耳鼻喉科醫院(即五官科醫院,記者注)的網站上看到,現任該院副院長的C,也是中華醫學會耳鼻咽喉科專業委員會委員兼祕書,同時還是《中華耳鼻咽喉—頭頸外科雜誌》等7本學術期刊的編委。
復旦大學學術規範委員會對此事件進行了全面的調查。經查,信中涉及的“造假、剽竊”文章的第一作者是L,於2004年9月至2006年7月期間在復旦大學五官科醫院做博士後,該文章的通訊作者正是C,當時是劉的博士後工作指導教師。
L承認,被舉報文章的設計和實驗是他在鄭州讀博士生期間的部分工作,到五官科醫院做博士後以後,爲了便於將這部分工作作爲成果發表,他竊用了他人的部分圖片來說明觀點,文章的其他作者(包括C教授)對其剽竊行爲並不知道。
2007年9月5日,五官科醫院學術委員會研究對該事件的處理。與會委員認爲,該論文的抄襲是L個人行爲,但C教授負有把關不嚴的責任;會上,C做了檢討。
9月14日,醫院學術委員會作出對此事件的處理意見:1.此篇論文屬抄襲;2.取消並收回L博士後出站證書;3.C教授停止招收博士後兩年;4.在一定範圍內通報批評、導師C教授檢討;5.各科室予以傳達、重申紀律,加強科研道德教育。
9月30日,復旦大學學術規範委員會全體會議對此事件進行了審議,同意醫院學術委員會對此事件的調查結論和處理意見,並建議在全校博士後流動站會議上對L論文抄襲行爲進行通報。
信息學院副院長因弟子抄襲被暫停招生資格
第三起學術違規事件同樣來自“新語絲”的網絡舉報。
2007年8月14日,新語絲網站出現舉報復旦大學信息學院Y、G兩篇論文涉嫌抄襲的帖子;不久,復旦大學又收到信息學院退休教師發來的實名舉報信件,稱Y的兩篇論文“An Approach for Robust Distributed Data Retrieval in Data Intensive Grid Environments”(2006 1st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Pervasive Computing and A pplications,pp194 -199,以下稱爲論文A)和“在數據網格環境中可靠獲取分佈式數據的方法”(《通信學報》,27 (11),119-124,2006,以下稱爲論文B)的內容基本相同。
同時,論文A、B部分內容涉嫌抄襲論文C:“Kavitha Ranganathan,Adriana Iaminitchi and Ian Foster,Proceedings of the 2nd IEEE /ACM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Cluster Computing and theGrid,2002”,即論文A中的參考文獻標號[4]。
接到舉報後,復旦大學學術規範委員會責成信息學院組成學術規範小組,負責調查此事。學院學術規範小組經過對論文A、B與論文C的內容的細緻比對,認爲舉報情況屬實,論文A和B具有嚴重抄襲行爲。
Y是G的博士生,他承認這兩篇論文是其本人獨立向ISPCA國際會議和通訊學報投稿的論文,G知道其投稿並表示同意,但Y在投稿時忘記將投稿論文同時傳給G。
當論文涉嫌抄襲一事被舉報後,論文作者均意識到自己錯誤的嚴重性,立即用電子郵件向論文C的作者進行道歉,向登載論文B和C的刊物作了說明和道歉,並在校內多次做了書面檢查。
2007年9月30日、10月31日和12月3日,復旦大學學術規範委員會舉行三次全體會議,就Y、G的兩篇論文涉嫌抄襲一事進行審議。委員會認爲舉報情況屬實,Y、G的兩篇論文具有嚴重抄襲行爲。Y作爲主要責任人,對其作出開除研究生學籍的處理;建議研究生院暫停G教授兩年內招收研究生資格;並建議學校同意G教授辭去信息學院副院長職務的請求。
值得注意的是,G也是信息學院學術委員會的副主任。
儘管學生對處罰輕重評價不一但普遍認爲處罰了就是進步
復旦大學學術規範委員會發布“1號通告”以後,在校園BBS上引起了熱議,不少同學表示“引以爲戒”,“此舉對於掠美他人成果者,無疑是一次警示”,“我想那些博導更要引以爲戒,自己也要對所在領域進展很熟,看PAPER(論文)很多才行”。
不過也有同學指出,揭露的只是“冰山一角而已”,“處分還是太輕了,不過是兩年不招生”。其中一位同學更是指出“第一個案例是編書者的通病,以後沒人敢多編書了。最後一個是國內帶博士生的通病:沒有多少導師看得懂學生髮表的論文,所以被害也在常理之中”。但值得注意的是,也有同學認爲這次處罰太重了,甚至有同學爲一位當事人“求情”。
而一位英語系的學生稱自己是在瀏覽學校主頁的時候,無意間在信息公告上發現了學校學術規範委員會對此事件的嚴肅處理。“當時看到這個消息就很震驚。因爲教授、講師都牽涉在了裏面。”這位同學還提到,當自己把看到的情況告訴了室友時,大家也都是搖搖頭,嘆了口氣。
環境工程系大三的小張告訴記者,同學們都覺得學校處理老師、學生的剽竊事件是進步的表現,對此也有所議論,而現在,周圍的同學也沒怎麼再說起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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