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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霆的行爲算不算盜竊金融機構?因爲過去盜竊銀行機構就是撬開銀行的門,進去盜竊,但現在是櫃員機,在法律裏或在司法解釋裏都沒有具體規定。作爲銀行來說,要是說櫃員機不算銀行機構的話,那銀行肯定不幹。但是這個櫃員機和傳統意義上的金融機構有沒區別呢?肯定有區別。而且許霆不是撬開櫃員機來盜竊,這個就要區別出來,到底該怎麼看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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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難以界定叫“慎之又慎”。1月17日,出席廣東省人代會的廣東省高院院長呂伯濤就“許霆案”接受記者採訪時說,這個案子有很多的特殊性,比如櫃員機算不算金融機構?許霆的行爲方式算不算盜竊等都是可以討論的。這番話,很可能是繼“許霆案”發回重審之後,最得民心、最應民意的答覆了。無他,公衆並不糾纏於許霆的罪與非罪,至於許霆是被從輕發落還是維持原判,反而已不重要,而是從中看到了司法機關在定罪和量刑上的審慎態度,一個人的罪與罰事關司法的公正和尊嚴……詳細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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