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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喝酒可以使人露出原始本性。我一向認爲人並未擺脫動物本性。在心靈深處,蟄伏着獸性。有善的一面,也有殘忍冷酷的一面。有的“惡人”喝完酒溫情脈脈;有的“善人”,喝完酒做出滅絕人性的悲劇。當然白娘子喝雄黃酒除外。
第二,喝酒可以放縱自己。酒後上班,有的人忘了負任何責任,不關心自己崗位的職責和義務,更不用說事業心和責任感了。生活中,有的人酒後只要哪個地方有享樂的誘惑就向那裏投去貪婪的目光或實踐一下,忘了後果,成了失去理智、失掉自控的一種變態。有的人則相反,顯得無比懦弱,或痛哭流涕或默不作聲,一改平素自信傲慢的常態,好像把心中的苦水都想隨淚水默默流出來似的。
第三,喝酒可以豪情萬丈。我想李白就是這種人,我也有點像,可是有李白就不敢提我了。我想,這時的酒可能是轉化爲能量、熱情了,像一團火生氣勃勃,讓人渾身奔流着活力。不僅抵禦着歲月風霜的剝蝕,而且彷彿有了健美的體態,一時間心中豪情滿懷一種大鵬展翅的衝動,扶搖直上九萬里。當然,我好像有這種感覺卻筆下從來沒寫出好文章,即使寫出來也像是吹牛。
第四,喝酒可以逍遙自在。這點我深有體會,喝多了的時候,常常迷迷糊糊,不用管無聊的人事紛爭,什麼你你我我,恩恩怨怨,摳摳搜搜,嘀嘀咕咕。也不去想前面是否有暗箭陷阱,可以暫時忘記困擾多年的感情,可以自由地想各色人等,罵也好思念也罷隨便,也可以超越地想各種物品,想想有了這些物品以後怎樣享受,還可以開闊地想各色事件評頭論足地寫點什麼,當然大多數時候,我堅持不了多久就夢周公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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