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的生活一切正常的時候,我們不會去想如果停電會怎樣,我們不會去想如果火車不開會怎樣,就好像健康的人無法體會生病的痛苦一樣。但是,人哪有不生病的呢?所以再強大的國家也無法躲避自然災害,當它到來的時候,我們該做的就是勇敢面對——
2008年1月,我國南方一場突如其來的雪災使我們的政府和人民面臨了極大的考驗。一時間,交通癱瘓、電力告急、工廠停產、農業也遭受了巨大的損失,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全力組織人員抗擊雪災,為被困在火車站的返鄉人員送去食物,為災區的人民提供幫助。春節將至,天災無情人有情,在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殷切關懷下,在全社會的愛心援助下,災區人民迎來了充滿希望的鼠年。
雖然雪災已經過去,但它給我們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從中我們是不是需要思考一下:如何纔能提高我們政府自身的應急能力,做到未雪綢繆,臨危不亂。
首先,對於任何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應該在思想上重視起來。災情爆發後,不少人批評南方諸省在應對雪災問題上准備不足,連一些最基本的除雪工具都沒有,御寒物資更是儲備不足,以至眼看雪情不斷昇級,卻束手無策。但是,我國幅員遼闊,南北差異很大,如果一味指責地方政府辦事不力是有失公允的。完全要求南方人像北方人一樣,時刻准備著迎接暴風雪,暴風雪一來就能訓練有素地從容應對,這是不現實的。但不能否認,南方諸省在面臨50年一遇的雪災時,確實缺乏快速有效的措施。雪災剛開始的時候並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直到國家最高領導層介入並成立國務院救災中心,救助的工作纔全面開展,致使災情沒有在第一時間得到控制。南方下暴雪的幾率雖小,但不等於零,即使是50年一遇也應該提高警惕。所以,我們的政府應該進一步提高防范意識,面對突發事件要有足夠的信心和實力去解決,防微杜漸,爭取把災情消滅在萌芽中。
其次,更加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使之在災情爆發後起到統領全局的作用。1998年抗洪,2003年抗擊SARS,催生了我國專門應對突發事件的法律法規。2007年11月1日,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的《突發事件應對法》標志著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全面納入法制化軌道,但對於此次雪災,這些法律似乎並未起到關鍵作用。誠然,這與災情的復雜化有著一定關系,但我們要思考怎樣出臺針對性更強的舉措,纔能應對可能出現的種種變化,不要只是在災情過後去反思,否則下次新的災情出現,我們又會措手不及。
再次,提高科技手段也是不容遲緩的。如果氣象部門能提前准確地預報雪災的強度與持續時間,社會各界就可以規避大部分風險。所以大力發展氣象事業也成為我們需要考慮、落實的問題。為了預防雪災的再次爆發,南方地區還要准備必要的、先進的除雪設備和御寒物資,向北方借鑒行之有效的應對暴風雪的方法。
最後,我們說要大力發展和諧社會,只有當各行業各地區之間和諧了,一方有難纔能八方支援。當然,和諧社會還包括人與自然的和諧。『雪本來很美,是人類太依賴現代化,所以退化了,不美了』,很多自然災害其實和人類的活動有著直接或間接的因果關系,我們要尊重自然,降低污染,減輕地球的負荷。『保護環境』這不應該只是一句口號,更應該化作行動,從我做起。
自然災害是不可避免的,這是人類與自然之間的對立統一決定的。就像美國的新奧爾良市,遭受了颶風災害,正在重建中。今年美國最重大的賽事之一——NBA全明星賽就安排在那裡舉行,這也是對它重建的一種鼓舞,我國著名影星李連傑也參加了新奧爾良市的慈善救助活動。面對天災,即使是美國這樣的發達國家也仍然有無數的人需要幫助,更何況我們發展中國家呢?很多發達國家都十分重視政府危機管理制度化和危機管理機制的建設。經過多年的努力,它們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危機管理法律體系,並在實踐中不斷加以補充與完善。在近些年來,當它們遇到危機情況時這些法律體系都起到了積極作用。我們要向發達國家借鑒這些寶貴經驗,然後根據我們的國情去完善,使其更行之有效地為我們服務。像這次南方雪災後,我們的國家立刻展開社會總動員,為災區人民捐款捐物,用行動支持他們重建家園;中央臺、地方臺紛紛組織『雪中送炭』抗災義演活動,為災區人民和奮斗在一線的救災人員鼓勁,這些足以看出我們社會大家庭的溫暖和團結。我們的國家在面臨天災時所表現出的應急能力是毋庸質疑的,但此次雪災與春運的疊加構成的復合性突發事件讓我們深刻認識到自身的不足。所以,在天災降臨時,我們的政府和社會要眾志成城,共同面對、共同迎接挑戰。這樣,不管面對任何困難,我們都能臨危不亂,度過難關。(文/代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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