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從市工商局獲悉,《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快速檢測管理辦法(試行)》出臺,4小時之內出具檢測結果的要求將令市場上的問題食品無處藏身。
據介紹,速檢的範圍包括超市、商場、集貿批發市場等食品交易場所,提供食品的服務消費場所及物流服務場所等。當出現以下4種情況時,市工商局將組織專項速檢:市政府、國家工商總局交辦事項;新聞媒體披露市場存在重大食品質量安全問題;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引發嚴重社會後果;消費者對某些食品安全問題反映強烈等。
《辦法》規定,實施速檢的工商部門要在4小時內完成檢測並出具檢測結果,24小時內將結果通知經營者。每月15日,市工商局要通過市主要媒體發佈速檢信息,進行消費預警。如經營者對速檢判定食品質量不合格無異議,應填寫《食品質量快速檢測結果確認書》,並立即將該食品下架退市,通知生產企業或供貨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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