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青年志願者服務津城
《天津市青年志願者服務條例》今起實施註冊志願者可優先安排就業
4日從團市委和市青年志願者協會獲悉,截至目前,天津市青年志願者已達百餘萬人。從今天起,天津市將開始實施《天津市青年志願者服務條例》。
據統計,目前本市青年志願者已有百萬餘名,其中50%爲高校大學生,95%的區、縣、局級共青團組織都設有青年志願者組織。同時,全市已經在各社區建立青年志願者服務中心、服務站2100個,在市青年志願者協會登記註冊的有十多萬人,佔總數的10%左右。
今起實施的《天津市青年志願者服務條例》將進一步規範志願者工作,同時也將爲青年志願者的權利和義務提供保障。以往,青年志願者在參與服務的過程中,時常會遇到用人單位惡意使用廉價勞動力、被服務對象對志願者不理解以及在志願活動中意外受傷等情況。爲此,有關部門出臺了該《條例》,以法律手段來保障青年志願者在服務過程中的權利、義務。
此外,本市還將探索建立與“註冊志願者”制度相配套的志願者激勵回報制度,把他們參加志願服務活動的情況定期向其所在單位反饋,定期對做出貢獻的志願者進行表彰,爲志願者就業、兼職、才智體現提供廣闊的空間。青年人就業時,在同等條件下,有過志願服務經歷的人應該得到優先聘用。
據介紹,根據規定,凡年滿14週歲,可向青年志願者註冊機構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成爲註冊青年志願者,並獲得全國統一使用的註冊號,每名志願者的註冊號永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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