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沽林女士從網上購買手機充值卡,雖然貨款已付,但賣方讓她再交兩三千元的保證金才能送貨,理由是該公司偷稅漏稅,怕林女士報警。林女士要求退款,對方一拖再拖。日前,林女士致電本報塘沽記者站(66282985~7)講述了她的網購經歷。
去年11月中旬,林女士在某網站看到一則消息,一家公司50元的手機充值卡4折出售。林女士撥打了聯繫電話,一個自稱叫李志揚的男子說買50張纔可以打折,林女士問買20張是否可按4折賣。談好後,林女士往指定賬戶匯款400元。
轉天上午,“李志揚”打來電話說充值卡都是50張裝一包的,作爲銷售人員也沒法破壞規矩,讓林女士再匯600元湊齊50張。雖然有些猶豫,林女士還是把錢匯了過去。
第二天中午,一名自稱該公司送貨人員打電話給林女士,說他現在外灘,因爲公司偷稅漏稅,擔心林女士報警,需要林女士再匯兩三千元錢作爲保證金,交易成功後再把錢退還。林女士向“李志揚”詢問此事,他說這是公司規定。林女士覺得自己被騙要求退款,但對方說只能等到下月15日才能辦理退款手續。
12月14日,林女士向李提起退款一事,對方說還沒到日子。16日,經查賬退款沒到,對方把原因歸於林女士15日沒打電話,只能等到下個月。1月15日,李再次以財務繁忙爲由,表示不能辦理退款。調查附記
記者撥打了林女士提供的電話號碼,諮詢如何購買4折充值卡,操南方口音的“李志揚”表示先往指定賬號匯款,再送貨上門。關於林女士的1000元錢,李表示2月15日退還。2月15日過去了,林女士的1000元錢至今也未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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