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尼先驅晨報》等媒體報道,這10名女子被迫在悉尼一家妓院一天工作20個小時,護照被人沒收。這所妓院位於悉尼市中心附近,是悉尼市政府允許營業的。
澳大利亞聯邦警署助理專員蒂姆?莫里斯對記者說:“我的理解是,她們來澳大利亞就是要在性行業工作,但要有更好的工作條件。”不過,不法分子在工作條件上欺騙了這些女子,然後以虛假理由組織她們進入澳大利亞。
在3月6日的搜捕中被捕的5個人中,有一名35歲的韓國女子和46歲的韓國-澳大利亞籍女子羅淑光(Kwang Suk Ra)。兩人被認爲是這個擁有270萬美元資產的性走私團伙的頭目。
這些人被控販賣人口和欺騙性地招募性工作者等罪名,在悉尼中心地方法院出庭受審。澳大利亞檢察官馬裏諾斯對法官說,他們手中有這些人的犯罪證據,包括6個月的韓語電話監聽記錄以及一些韓語企業文件。
團伙頭目羅淑光神情沮喪地坐在被告席上,不時地與其他被告低聲耳語。她沒有當庭申請保釋,被押回看守所,3月12日將再次出庭受審。她的律師表示,她將在下次受審時申請保釋。如果罪名成立,她將面臨25年監禁。
2007年,泰國一名前性奴成爲第一個在澳大利亞獲得賠償的性走私活動的受害者。不過法庭沒有公開賠償金額。
澳大利亞在1999年頒佈法律,禁止性走私和性奴隸。不過,在這項法律出臺後,迄今只有兩起與之有關的成功訴訟。(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