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 圖表: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收到代表議案462件
記者從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有關方面瞭解到,到大會規定的議案截止時間,代表們向大會共提出議案462件。其中,由30名以上代表聯名提出的議案460件,由代表團提出的議案2件。
據大會祕書處有關負責人介紹,代表們提出的議案有以下特點:
——議案內容廣泛,涉及國家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各個領域,特別是以改善民生爲重點的社會領域立法和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等方面的立法議案佔多數。經初步分析,屬於憲法相關法類、民法商法類、社會法類的議案佔全部議案的35.8%;行政法類的議案佔全部議案的30%。
——緊緊圍繞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目標提出議案。提出的法律案,涉及213個立法項目,屬於制定新法律的196件,佔法律案總數的42.5%;屬於修改完善現行法律的265件,佔法律案總數的57.5%,其中有17個代表團1315人次分別聯名提出42件議案要求修改刑法。
——議案的準備比較充分,議案質量比較高。一些代表在出席大會前積極參加學習活動,努力掌握提出議案的法律規定和基本要求;形成議案前,認真進行調查研究,深入瞭解社情民意,對擬訂和提出議案進行了較充分的論證。大會期間,各代表團按照大會統一安排的時間組織代表討論和提出議案。代表聯名的議案領銜代表與附議代表共同研究、互作補充;代表團提出的議案都經過全團代表集體討論修改。
據介紹,在這些議案中,沒有需要列入本次大會審議的議案。大會祕書處建議將代表議案分別交由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進行審議。各有關專門委員會審議後,將依法分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代表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議案的審議結果和處理情況,經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後,將在明年三月召開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向全體代表提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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