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13家大型商場公開承諾保證商品質量杜絕價格欺詐
今日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市中心13家大型綜合零售商場的總經理將在津匯廣場共享空間“和平區紀念3·15活動現場”鄭重簽字,保證商品質量,杜絕價格欺詐。同時,和平區推出商場價格促銷活動審批管理制度,商家在得到商場的審批後才能開展促銷活動。
據和平區物價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各項促銷活動的宣傳、標誌、廣告等不得使用“市場最低價”“出廠價”“批發價”“極品價”“特例品除外”等無依據或無從比較的宣傳語。場內有不參加促銷活動的商品,不得使用“全場促銷”這樣的誤導性宣傳用語。在各種促銷讓利活動前一週(7天),商場應對參加活動的商品價格進行確認,杜絕先提價再折扣或以贈券方式銷售商品。全場促銷活動每期一般最長10天,10天后恢復正常價格經營。降價或打折銷售商品時,應當按規定使用降價籤,並如實標明降價原因、起止時間、原價、現價及折扣幅度。如在促銷活動期限內,降價商品實行統一折扣率時,可按上述要求在商場明顯處向公衆明示,標價籤可暫時不做變動,待活動期滿後恢復原價銷售。
以價外贈券方式銷售商品的,要如實標明參加贈券銷售商品的範圍、贈券計算辦法、使用期限、附加條件等;以積分返利、有獎促銷方式銷售商品的,要如實標明積分辦法,返利數額及設獎種類、中獎概率、獎品名稱、數量等。禁止“全場×折起”“現金購多少返多少現金券”的促銷方式。
做出承諾的13家大型綜合零售商場(排名不分先後):中原百貨、勸業場、濱江商廈、國際商場、濱江購物、津樂匯、津匯廣場、麥購廣場、百貨大樓、伊勢丹、友誼新天地、水牛城、卓依靚服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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