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0日,南京的徐壽蘭老太太趕公交時跌倒,彭宇將老太太扶起送往醫院,僅醫藥費就花去4萬餘元。徐老太太家人咬定是彭宇撞了人,其後向法院起訴,索賠13萬餘元。南京市鼓樓區法院最終“從常理分析,彭宇與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較大”,裁定彭宇承擔40%的損失,補償原告45876元。
今年2月15日,一位92歲的老太太摔倒在南京解放南路人行道上,口吐白沫。過往行人無一理睬。體育舞蹈教練魏永玲從旁路過,只好拉住9名路人見證老人摔倒與她無關,然後打電話報警。
去年轟動一時的南京彭宇案引發了人們對司法公正和社會道德價值導向的反思。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公丕祥昨日針對此案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說,法院二審時做了大量的調解工作,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和解協議,並且申請撤回上訴。南京中院依法裁定準予雙方當事人撤訴。最後案件的結果是以和解撤訴而結案的,雙方當事人對案件的處理結果都表示滿意。
本報記者就此找到公丕祥院長希望瞭解和解的具體內容,但他表示,具體結果因爲雙方當事人要求保密,不能透露。
江蘇團人大代表孟憲忠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說,“我認爲彭宇案的最終結果應該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他認爲,不管和解的結果是什麼,這個事情應該讓全社會知道,因爲它已經成爲一個公共事件。孟憲忠說,2月15日一個老太太在街頭摔倒長時間無人理睬,好心人報警要拉上9個目擊證人的事對他觸動非常大,“這件事已經嚴重影響到了公衆的道德取向。”
本報從有關途徑獲悉,該案和解的結果是彭宇承擔了10%的責任,賠償1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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