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幾年來『地下錢莊』嚴重擾亂當地金融秩序,給社會治安帶來隱患的現象,全國人大代表、紹興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車曉端建言,要堵疏結合,加大力度,依法整治『地下錢莊』。 『地下錢莊』常以典當行、調劑商行、擔保公司、理財諮詢公司等形式存在。一些小企業要從銀行貸到款是難上加難,而『地下錢莊』一般只要憑客戶身份證、戶口本就行,無須抵押。由於『地下錢莊』吸收的存款利率要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再加上部分經營者牟利動機,多數『地下錢莊』對中小型、個私企業出借資金的利率均高出同期銀行貸款利率4倍以上。借貸的高利率不僅加重了借款人的財務負擔,而且也嚴重擾亂了當地的金融秩序。『地下錢莊』資金流動性大,轉移速度非常快,常常變換賬戶,使有關部門難以發現,查處也缺乏有力證據。有些『地下錢莊』業主在違規經營中揮霍資金,或用於高風險投資等,造成利害關系人的存款或集資款無法到時取回,極易引發集體上訪、出現擠兌風波等影響社會治安穩定的問題。不少錢莊有專門的追債隊伍,一旦發生債務拖欠和糾紛,往往采用不合法的收債渠道,采取非法拘禁、毆打、傷害等形式實行暴力催討。而債務人一旦陷入了高利貸的泥潭又不能自拔,極易鋌而走險,甚至違法犯罪。 『地下錢莊』的整治需要法律保障。車曉端代表說,目前,一方面有些法律、法規雖然對非法金融機構作出了規定,但對其具體的表現形式卻未作出具體界定,對超過同檔次貸款利率4倍的高利借貸行為雖不予承認,但沒有嚴肅處理規定。另一方面,法律法規對行政執法卻限制頗多,對行業管理也缺乏法律支持。要有效地打擊『地下錢莊』,必須按照『打防結合,堵疏並重』的方針,堅持打擊與防范、管理與教育一起抓。她建議國家有關部門要大力扶持中小企業和中小金融機構健康發展,積極推進金融體制改革,拓寬金融機構的服務領域。同時,要加強政府對社會資金投向的引導,把投向『地下錢莊』的社會富餘閑散資金吸引到合法的投資軌道上來。工商、經貿、稅務、銀行、銀監、公安、勞動等部門要密切協作、資源共享,緊扣行政許可、登記注冊、生產經營、銀行信貸、資金流動、稅款繳納、工資發放等各個環節,加強日常監管和檢查力度。她還建議要健全法律法規,可以考慮增加相關罪名,如直接規定非法集資、高利放貸等違法犯罪類型和罪名,或規定任何違反現金交易申報規定的,不報、假報信息或故意規避申報的行為構成妨害交易申報規定罪,以假名開立賬戶構成犯罪等,並從主刑上增加刑期,從附加刑上提高罰金,使打擊活動能依法有效地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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