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報北京3月15日電 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期間,浙江代表團代表提出54件議案,佔大會全部代表議案的近八分之一。浙江代表提出的這些議案,均被大會主席團分別交由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進行審議。 據瞭解,到大會規定的議案截止時間,代表共提出議案462件。浙江代表提出的54件議案全部是法律案。其中,要求制定法律的25件,修改法律的29件。浙江代表提出的議案不僅數量名列各代表團前茅,而且議案質量也比較高。議案內容比較廣泛,涉及國家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各個領域,特別是圍繞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着眼於解決羣衆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以改善民生爲重點的社會領域立法和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等方面的立法議案佔多數,充分反映了浙江代表的代表意識強烈,態度認真負責,履職熱情飽滿。從這些議案中可以看出,絕大多數議案都是代表們經過會前視察、調查研究、廣泛徵求幹部羣衆意見,並進行認真思考提出來的,傾注着廣大幹部羣衆和代表們的真知灼見和辛勤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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