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出臺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新辦法
申請保障性住房條件放寬
廉租住房:擴大到非拆遷家庭
經濟租賃房:家庭年收入低於2.2萬元
經濟適用房:購買者擁有有限產權
限價商品房:明確購買者家庭條件
爲貫徹落實市委九屆三次全會精神,加強住房保障、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條件,讓住房保障制度更多、更好地惠及民生,本市出臺完善住房保障制度重大舉措,新制定了廉租住房、經濟租賃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4個管理辦法。
根據新辦法,在廉租住房保障方面,自2008年下半年起,將實物配租保障範圍擴大到孤、老、病、殘等有特殊困難的最低收入非拆遷家庭,將租房補貼政策覆蓋面由現行享受“低保”和優撫待遇的最低收入家庭擴大到人均月收入低於600元的低收入家庭。在擴大經濟租賃房保障範圍方面,將申請條件中的家庭年收入標準由低於1.5萬元放寬到2.2萬元,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費標準由低於8萬元調整爲16萬元。在經濟適用住房方面,新政策明確了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擁有有限產權。另外,本市還新推出限價商品住房保障政策,明確了購買者家庭條件。
擴大廉租住房保障覆蓋面
實物配租範圍擴大到有特殊困難的最低收入非拆遷家庭
租房補貼範圍擴大到人均月收入低於600元低收入家庭
本市完善廉租住房制度,擴大保障覆蓋面,新制定的《天津市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從實物配租、租房補貼、覈減公房租金、增加保障資金來源渠道4個方面讓更多住房最困難羣衆享受更多、更好的政策。
在廉租住房實物配租方面,現行實物配租廉租住房政策面向市內六區住房拆遷、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低於7.5(含)平方米的低保和優撫家庭,一個家庭限定配租一套廉租房,套型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月租金標準爲每平方米使用面積1.00元。在繼續執行上述政策的基礎上,自2008年下半年起,將實物配租保障範圍擴大到孤、老、病、殘等有特殊困難的最低收入非拆遷家庭,預計新增2000戶。
在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方面,現行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政策面向人均住房使用面積7.5(含)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和優撫家庭,按每月每平方米24元的標準,補貼到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0平方米,每戶家庭月補貼額不低於360元。新政策將租房補貼政策覆蓋面由現行享受低保和優撫待遇的最低收入家庭擴大到人均月收入低於600元的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人口按家庭戶口簿記載人口認定,除戶主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未婚子女外,其他遷入申請人戶籍的家庭成員應在3年以上。
在覈減公房租金方面,繼續執行現行政策,對低保和優撫家庭承租的公房實行租金覈減,覈減後的月租金標準爲每平方米使用面積0.83元,約爲現行公房月租金平均每平方米1.59元的50%。
另外,本市還增加廉租住房保障資金來源渠道,在現有的財政預算安排和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提取的基礎上,增加按土地出讓淨收益的10%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資金。
經濟適用房只有有限產權
購房不滿5年不得上市交易5年後交易要交納土地收益款
新制定的《天津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明確了經濟適用住房屬於政策性住房,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擁有有限產權。購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各種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購房價格回購。
據介紹,本市現行的經濟適用住房制度主要面向住房拆遷家庭,採取定向銷售和定向安置兩種方式進行。一是向中心城區、年收入4.2萬元以下、拆遷補償安置費低於25萬元的家庭定向銷售,銷售價格相當於同等地段普通商品住房的50%;二是對拆遷家庭按“拆一還一”的原則實行定向實物安置。
在繼續執行現行政策的基礎上,新《天津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明確:購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各種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購房價格回購;購房滿5年後,購房人可轉讓經濟適用住房,按屆時該經濟適用住房市場評估價格與原購房價格差額的一定比例交納土地收益價款。用於拆遷安置的經濟適用住房屬於與被拆遷房屋的產權調換,免收土地收益價款。購房人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該家庭不得再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另據介紹,今年根據拆遷安置需求,本市計劃提供380萬平方米、6.23萬套經濟適用住房。
明確限價商品房購買條件
具本市中心城區非農業戶籍3年以上、家庭人口在2人(含)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於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且無私產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本市新制定《天津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辦法》,該辦法明確了購買條件,套型標準、銷售價格和上市交易,申請程序等方面的內容。
限價商品住房是指在土地供應時採取“限套型、限房價、競地價、競房價”的辦法,以公開出讓方式確定開發單位建設的普通商品住房。
限價商品住房購買條件爲,具有本市中心城區非農業戶籍3年以上、家庭人口在2人(含)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於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且無私產住房或未承租公房。申請人家庭成員按申請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確定。根據市統計部門提供的數據,2007年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爲16350元,1.5倍爲24525元。今後,將根據限價商品住房需求情況,逐步調整購買條件。
限價商品住房的套型建築面積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一居室50平方米左右,兩居室70平方米左右,一居室和兩居室住房套數佔住房總套數的比例不低於70%。
限價商品住房的銷售價格,原則上限定在測定銷售價格之前3個月內,比周邊或同地區的同等條件普通商品住房價格低20%左右,由物價部門負責覈准。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只能購買一套,購買人在交納契稅滿5年後方可轉讓。
申購程序爲,申請人持有關證明材料到戶籍所在區房管部門申請,區房管、民政部門對申請人住房、收入等情況進行審覈、公示後,對符合條件的開具購房資格證明,申請人持購房資格證明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當房源暫時不能滿足需求時,可採取輪候等方式確定申請人的購房次序。
經濟租賃房放寬補貼條件
家庭年收入標準提高到2.2萬元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費標準調整爲16萬元
按照新制定的本市住房保障政策,本市擴大經濟租賃房保障範圍,改善“夾心層”羣衆住房條件。
據介紹,現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政策面向年收入低於1.5萬元、拆遷補償安置費在8萬元以下的“夾心層”家庭,月補貼標準爲單人家庭250元,三人(含)以下家庭375元,三人以上家庭500元。2008年,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政策將申請條件中的家庭年收入標準由低於1.5萬元提高到2.2萬元,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費標準由低於8萬元調整爲16萬元。預計全年新增1000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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