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終追遠 民德歸厚 方爲和諧之道
北方網評:祭掃,離文明近點,離陋習遠點
今年是政府把“清明”作爲國家法定假日的第一年,這對中華文明的傳承與發揚,和全國人民身心健康水平的提高,都是有益的。爲什麼呢?
這是因爲“清明”傳統曆法中特有的24節之一,古人認爲,從這時開始,萬物發華,“皆清潔而明淨”,所以叫“清明”。一進清明,春色闌珊,芳菲遍野,是古人進行戶外遊樂、享受春天的最好時節,踏青,插柳,蹴球,盪鞦韆等活動不一而足。
流傳至今的清明祭掃卻出現較晚,直到7世紀的唐代,才成爲人們普遍接受的習俗。這是因爲遠古時期生產力低下,土地資源十分寶貴,人死後“墓而不墳”,即掩埋後不留土爲痕,讓已故親人充分迴歸自然的緣故。
唐代以後社會生產力發展了,清明(包括清明前的寒食節)祭掃成爲風氣,並把過去用金屬貨幣或紙錢作隨葬品的習俗,改爲祭祀時焚燒紙錢。對新故的親人,一定要在清明隆重祭祀,所謂“清明日,男女各上墳,陳祭品,焚紙錢,增土於冢上,曰‘添墳’。哭新鬼尤慟。”不過,當時就有人對焚燒紙錢提出質疑:“三日無火(指寒食)燒紙錢,紙錢哪得到黃泉?”
誰人不知,燒紙錢冥幣給死人花,是完全不可能的。那爲什麼千餘年來又能流傳至今呢?
這裏面首先是個情感寄託問題。墳塋,是與親人的死生別離之處;生人的理想目標是追求生活的富裕,不管逝者生前有沒有達到這樣的目標,送些紙錢冥幣讓他不至窮困落拓,同樣得到世人的舒適生活,當然在情理之中。
其次便是民風民俗傳承性。人們在長時間的共同生活中,總會自覺或不自覺地產生一種遵循傳統,模仿長輩,跟從他人的心理;而且一般不受社會發展形態的制約。即便生活在21世紀,城市人家的墳塋早已不見,一些人還會保留千餘年前的行爲方式遺存。所以馬克思說,“把陳舊的生活形式送進墳墓”,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其實,世上沒有一成不變的習俗。前人認爲,“世異則事變,事變則時移,時移則俗易”,說得非常到位。不錯,傳統往往維繫着一個民族的凝聚力,但傳統的不一定就是優秀的。我們生活在現代化的國際大都會,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已成爲全民的目標;自覺丟棄那些不科學、不文明的陋習,同時勸告家人、親友、鄰里也丟棄不科學、不文明的陋習,應是每個人義不容辭的責任。
清明到了,用科學的態度和方式掃祭,緬懷逝去的親人,不忘親人的優秀品德,有助於和諧社會、和諧家庭的構建,值得提倡。利用清明的大好時光,遠足風景,陶冶身心,同樣值得提倡。但進行那些明明知不可能、也達不到的不科學、不文明祭祀,污染環境,影響他人,除了自身得到一點點心靈慰藉,實在沒有別的好處。
過去有一首《清明》詩:“南北山頭多墓田,清明掃祭各紛然。紙灰飛作白蝴蝶,淚血染成紅杜鵑。日落狐狸眠冢上,夜歸兒女笑燈前。人生有酒須當醉,一滴何曾到九泉?”“人生有酒須當醉”不提倡,“一滴何曾到九泉”倒值得深思。(本文作者爲天津社會科學院研究員羅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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