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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明委印發
《關於進一步做好評選表彰全國道德模範工作的決定》
爲促進經濟發展、推動社會和諧提供強大的思想道德保障
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最近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評選表彰全國道德模範工作的決定》。決定指出,評選表彰全國道德模範活動,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爲根本,以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爲主線,大力弘揚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思想,充分依靠和動員羣衆,不斷改進創新方式方法,增強公民道德建設的針對性實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爲促進經濟發展、推動社會和諧提供強大的思想道德保障。
2007年9月,中央文明辦、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聯合評選表彰了首批全國道德模範,充分展示了《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頒佈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公民道德建設取得的豐碩成果,對於形成良好社會風尚、提高公民道德素質起到了重要推動作用。
決定指出,進一步做好評選表彰全國道德模範工作,有利於深入持久地運用榜樣的力量,普及道德規範,引領社會風尚,提高公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促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鬥目標的實現;有利於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有利於弘揚社會發展進步的時代精神;有利於加深人們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理解認同,是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引領社會價值取向的有效途徑和成功實踐。
決定強調,評選表彰全國道德模範要堅持面向基層羣衆、重在推動工作、公平公正的原則。評選過程要嚴謹、規範、公開,務實、節儉,評選的每個環節要置於社會監督之下,增強評選活動的權威性和公信力,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礎好、社會認同度高的道德模範評選出來。
決定提出,全國道德模範的基本標準是: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身體力行社會主義榮辱觀,模範遵守公民道德規範,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際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蹟突出、羣衆公認。
決定要求,各級黨委政府要重視發揮道德模範榜樣作用,用他們的感人事蹟、先進思想和崇高精神引領社會風尚。把學習宣傳道德模範擺上重要日程,加強組織領導,深入開展多種形式的學習活動。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和互聯網、手機短信等各種媒體,通過新聞宣傳、文藝作品、公益廣告和羣衆性文化活動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道德模範的感人事蹟和優秀品質,大力弘揚助人爲樂、見義勇爲、誠實守信、敬業奉獻、孝老愛親的崇高精神。
據瞭解,中央文明辦制定《幫扶生活困難道德模範實施辦法》,對生活困難的全國道德模範進行幫扶。決定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可從實際出發制定獎勵和幫扶辦法,對本地區本系統全國道德模範及提名獎獲得者給予獎勵,從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關心幫助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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