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日前媒體披露個人購買經濟適用房住房減半徵收契稅,個人出租住房收入減稅10%,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免徵營業稅的消息,不知本市是否已經開始實行?另外,北方網友也問“房屋的稅收政策有哪些?對一些收入較低的人,在購買房屋上,有沒有什麼降低稅收的政策?”
劉健:國務院去年8月在《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若干意見》中提出,要抓緊研究制定廉租住房建設、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住房租賃的稅收支持政策。我們已經收到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正在着手製定本市的實施辦法。
本市目前對個人出租居住用房取得的租金收入,是按5%綜合負擔稅率徵收稅款;對個人及企事業單位出租非居住用房取得的租金收入,按現行政策規定的5%營業稅、12%房產稅(10%個人所得稅)稅率徵收稅款。
國家出臺這些新的優惠政策,目的是要加快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解決中低收入老百姓住房問題,從而抑制房價過快上漲,本市會很快制定出相應的配套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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