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自2006年夏掀起的上海社保風暴,波及上海政要、國企高管、民營企業富豪28人,風暴背後是一個錯綜複雜的權錢交易網:有數十億元社保基金被挪用,數十億元國有資金被借用違規入市炒股等。歷經近兩年的偵查和審理,上海社保案終於在2008年4月11日迎來了最高潮——一審判決陳良宇。
2008年4月11日,天津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中央政治局原委員、原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4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
陳良宇案的判決,引起社會的極大關注。西北政法大學刑法學教授馮衛國接受《法制週報》記者採訪時認爲,該判決是在法定刑幅度範圍內,根據具體案情和有關情節作出的,符合《刑法》規定和法律精神,陳良宇被依法定罪處刑,體現了中央嚴懲腐敗的決心。
神態黯然受審聽判
4月11日,天津市民張先生聽說陳良宇案在這一天宣判,上午10時就趕到了法院門口,此時,他發現警戒線外已有許多居民圍觀。這裏早已處於高度戒備狀態,法院對面的小巷以及道路上都停滿了警車,出入天津二中院立案庭的必經之路,到處是警察。交警也在路口設崗。張先生說,“這種陣勢,一看就知道要審判高級幹部”。
上午11時30分,一輛加長白色廂式車在9輛警車的護衛下,快速駛進法院正門。坐在白色廂式車內的正是陳良宇。
據旁聽人員介紹,宣判從下午2時整開始,至2時40分結束,整個宣判持續40分鐘。當時,聽到判決結果,陳良宇神情平靜,當庭未表示是否上訴。隨後,押送陳良宇的車隊駛離法院。
知情人士透露,一審宣判後,陳良宇很可能被送回看守所,等待上訴期,如不上訴,則轉押秦城監獄執行刑期。辯護律師高子程則表示,陳良宇健康狀況良好,對宣判已有心理準備,是否上訴要尊重陳良宇本人的意見。
判決時,陳良宇妻子黃毅玲與胞弟陳良軍獲准進入法庭旁聽,這也是陳良宇身陷囹圄一年半後,首次與親屬相見。
記者發現,當晚的央視新聞聯播播出了陳良宇受審聽判的鏡頭。這是陳良宇自2006年9月從電視鏡頭消失後,首次向公衆露面。畫面中,62歲的他在兩位法警的攙扶下,走上被告席,其神態黯然,一身藏藍色西裝,沒有系領帶,兩鬢斑白。
據《財經》雜誌報道,幾天前,陳良宇案合議庭成員已赴北京,撰寫陳案的判詞。消息人士稱,以往天津二中院審理重大案件,合議庭都是在天津當地撰寫判詞,然後上報最高法院。
半個月前的3月25日,陳良宇案已開庭審理,公訴機關指控其犯有三宗罪——受賄、濫用職權和玩忽職守。
而陳良宇兩項濫用職權罪行,均與上海社保案直接關聯:爲不法商人張榮坤獲取10億元社保貸款,以及低價收購上海城建投資公司持有的滬杭高速公路上海段經營權提供便利,由此造成國有資產損失3.21億元。此外,陳良宇還幫助中國華聞控股有限公司獲得上海社保的10億元委託貸款。
陳良宇玩忽職守,爲幫助其弟陳良軍從上海寶山區非法圈地354畝,由此造成的國家損失達3441萬餘元。陳良軍將土地使用權轉手倒賣,非法獲利1.18億元。
庭審過程中,陳良宇的一個意見和兩句話被廣爲關注。
據旁聽者介紹,法庭調查顯示,陳良宇兒子陳維力在上海申花任掛名副總經理後,有一次,上海申花董事長鬱知非請陳良宇吃飯,陳維力並不在座。餐後,鬱知非用公司卡結賬。陳良宇當場問鬱,其子陳維力是否有這樣的卡?鬱知非隨後立即給陳維力辦了一張卡,陳維力坦然受之。律師認爲,當時陳良宇只說了這樣一句話,不足以認定爲索賄。
陳良宇當庭也表示,自己當時只是問問兒子是否有這樣爲公事結賬的卡,並沒有別的想法。這是整個庭審過程中,陳良宇發表的有限的意見之一。
庭審中,辯護律師提出,在弟弟陳良軍倒賣土地問題上,陳良宇只應負領導責任,不構成玩忽職守罪。控辯雙方對此一時爭執不下。
此時,陳良宇突然主動對律師說:“你們別爭了,在這個問題上我是有責任的。”
陳良宇在兩分鐘的最後陳述中以感慨的語調連說三聲“對不起”:“我對不起黨,對不起上海人民,對不起我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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