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週刊》記者談佳隆/廣東佛山、廣州報道
4月8日,震驚全國的“809”郵儲案在佛山開庭。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佛山中院”)對原佛山郵政系統工作人員何麗瓊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12.68億元、貪污1.5978億元、故意傷害、故意毀壞財物一案進行了公開庭審。《中國經濟週刊》記者旁聽了該案審理過程。
在佛山中院刑一庭進行的庭審上,佛山市檢察院指稱:“何麗瓊案情況之複雜、數額之巨大、涉及人數之多、情節之惡劣爲改革開放以來金融案件中較爲罕見的大案。”
截至發稿時,何麗瓊案爲期4天的庭審工作已經全部結束,佛山中院將擇日對該案進行公開宣判。
一個“行業標兵”的墮落
今年44歲的何麗瓊在佛山郵政系統服務已經長達20餘年,從1980年進入佛山市瀾石鎮郵政支局擔任話務員、儲蓄營業員,到2001年成爲該支局局長,再到2003年案發時調任佛山市禪城區郵政局大客戶經理,她曾一度被視爲內部提拔的骨幹,也因爲業務出色和強人性格,使她成爲了佛山郵政系統的標兵。
廣東金騰律師事務所律師、何麗瓊第一辯護人崔建珍介紹說,在案發前的十餘年間,何麗瓊曾獲得各級郵政系統榮譽表彰嘉獎共計18次,亦受到過郵政系統機關報對其事蹟的推廣。
何麗瓊這樣一個從業務第一線走上來的“標兵”幹部,爲何會踏上一條歪路?
佛山市瀾石鎮(現已併入石灣鎮)一直是全國著名的不鏽鋼製品專業鎮。據知情人士介紹,在前些年,何麗瓊一直幫助丈夫從事不鏽鋼生意,積累了至少幾千萬的身家。2001年前後,何麗瓊迷上了賭博。此時,她已經升任瀾石郵政局的局長。
2007年5月25日,佛山市公安局出具的何麗瓊案的《起訴意見書》稱,何麗瓊自2001年開始頻繁到澳門賭博,至2003年欠下鉅額賭債。
據知情人士介紹,何麗瓊在澳門豪賭期間,澳門警方曾提醒廣東省公安廳注意此人的資金流向,但因何麗瓊職務級別太低,至多屬於科級幹部,最終未引起省公安部門的重視。
在澳門賭博過程中,何麗瓊經人介紹認識澳門人林鷹等人。而林鷹等人獲悉其身份後,一方面慫恿何麗瓊豪賭;另一方面遊說何麗瓊非法吸收高息存款,將資金投資“高回報”項目,例如購買地皮、碼頭等。
面對賭債壓力和“鉅額利潤”的誘惑,自2003年10月至案發,何麗瓊拉攏多人進行非法吸存,其中亦包括了時任中國工商銀行佛山分行瀾石支行主任樑金祥等其他金融機構人員,吸存總額達12.68億元。
據《中國經濟週刊》瞭解,2006年6月至8月間,佛山當地傳言在何麗瓊那裏存的錢無法提取了,何麗瓊等人再也無法自圓其說,致使其與儲戶之間的矛盾進入白熱化。最終觸發了一系列故意傷害、毀壞知情人財物事件。
2006年8月9日,何麗瓊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禪城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據知情人介紹,在何麗瓊被刑拘後,“在何麗瓊存的錢要不回來”的言論在佛山禪城當地不斷擴散,還曾引發了數百名儲戶遊行示威。
這引起了佛山市紀委、公安局、檢察院和郵政系統的高度關注,並隨即成立了“809”郵儲案專案組。此後,儲戶紛紛向佛山市公安局報案,何麗瓊非法吸存案終於東窗事發。同年9月15日,何麗瓊因涉嫌非法吸存罪被檢察機關批捕。
2007年12月6日,佛山市檢察院的《起訴書》稱,何麗瓊等人爲償還何麗瓊所欠賭債,侵吞郵政儲蓄資金5079萬元;用於個人投資,侵吞郵政儲蓄資金1.0899億。兩項總計1.5978億元。佛山市檢察院還認爲,該兩種侵吞行爲應該視爲貪污,應以貪污罪論處。
是否認定貪污罪將成“生死門”
“何麗瓊案的關鍵是法官對於公訴人指何麗瓊涉嫌貪污罪這一問題如何認定。”何麗瓊第一辯護人崔建珍向《中國經濟週刊》表示。
在案發後,何麗瓊曾對身邊的人和律師說,她懂法,像她這樣的情況最高也就是無期。
根據我國《刑法》第176條,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根據我國《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佛山中院判處何麗瓊非法吸存罪和故意傷害罪成立,即使數罪併罰,何麗瓊在適用法定刑最高刑的情況下也無法適用死刑。
但按照公訴人把何麗瓊侵吞郵政儲蓄1.59億元還賭債和個人投資這一部分視爲貪污,那麼其量刑就會有根本上的改變——即牽涉到何麗瓊生與死的問題。
在法庭上,公訴人認爲,何麗瓊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身份,採用掛失密碼、無折取款、冒充儲戶取款等手段“侵吞”瀾石郵政支局專用賬戶內的儲蓄資金,應當定性爲貪污公款。
而廣東金騰律師事務所律師、何麗瓊第二辯護人楊輝在法庭上則表示,何麗瓊雖然動用了專用賬戶內的資金,但此後又存在把新資金注入該賬戶填補此前動用資金的情況,應該屬於挪用公款而不屬於“侵吞”。而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挪用公款罪的最高量刑是無期徒刑,罪不致死。在庭審中,控辯雙方對此就“專用賬戶”內的具體操作情況進行了辯論。
那麼,何麗瓊等人是如何在這個專用的“113賬戶”裏進行資金流轉,實現非法吸存後套現的呢?
神祕的“113賬戶”和“中間賬戶”
據佛山市檢察院認定,何麗瓊案涉及儲戶200多戶。爲證明何麗瓊的確存在非法吸存的事實,公訴人收集的證人證言就達150餘份。
其中,佛山市禪城區瀾石鎮黎衝村村委會是此次受到非法吸存案牽涉金額最大的一家。據媒體此前報道,該村村幹部將村集體公款約7000萬元存入瀾石郵政支局。在2001年之前,該村在該局共設有37個賬戶,後來又改成了黎涌老人協會、黎涌洪強物業公司、黎涌委等4個賬戶。
而據公訴人在法庭上稱,在該村委會在郵政局總存款的2.5億元中,非法吸存的就達到了6400萬元。據記者瞭解,何麗瓊案較大的受害人還包括錦月房地產公司、蒙娜麗莎潔具廠、佛山市第三人民醫院等單位。
據記者瞭解,之所以能夠吸引那麼多個人和機構到何麗瓊那裏存款,主要是何麗瓊爲儲戶開出了月息4‰至12‰高額利息爲誘餌,並且許諾給介紹人獎金,額度爲吸存資金的2‰到3‰的利差。
而當時某些基層郵政儲蓄管理上的漏洞,似乎也成爲了何麗瓊非法吸存的“得力助手”。佛山郵政系統一位內部知情人士向《中國經濟週刊》表示:“當時郵政系統基層儲蓄網點的管理很薄弱,內控自律機制缺乏,致使何麗瓊有了可乘之機。”
《起訴意見書》稱,何麗瓊等人利用長期在瀾石郵政支局從事吸存資金的業務工作,認識了一批儲蓄大客戶,同時也熟悉郵政儲蓄內部的運作和金融監管上的漏洞。
《起訴意見書》還透露,何麗瓊與同案犯罪嫌疑人陳綺麗商定以瀾石郵政支局的名義對外高息吸存資金,先存入瀾石郵政支局在農業銀行福寧支行賬戶上(賬號爲438301040000113、438301040000998,統稱“113賬戶”),然後利用郵政儲蓄監管不嚴的漏洞,由陳綺麗違規使用“無折取款”、“雙掛”(私自掛失儲戶存摺、密碼)的方法,冒充客戶提款,將高息吸存的資金從“113賬戶”轉到自己在農行、工行、興業銀行的賬戶,供何麗瓊使用,投資獲利後,兩人共同享用。
但2004年5月後,郵政儲蓄系統升級,並加強了對儲蓄業務的監管,取消了公款私存,且加強了對取款的監管,採用了權限逐級審批制度,這給“113賬戶”吸存資金轉移造成了一定的障礙。
因此,何麗瓊等人一方面繼續通過收買部分工作人員套取空白郵政儲蓄存摺,交由第二被告人陳綺麗自行打印存取款記錄後給客戶;另一方面由工作人員在客戶面前進行虛假的存取款操作,從而使客戶誤以爲資金已存入郵政儲蓄系統,但事實上是將客戶資金轉入二人開設的另一些“高明佳達不鏽鋼材料有限公司”等“中間賬戶”。
一位金融業內人士向《中國經濟週刊》表示:“何麗瓊的手法在內行人看來並不高明,如果郵政系統在制度上稍加健全就不可能發生這樣的情況。雖然郵政系統加強金融監管使得‘113賬戶’失效,但沒有從本質上阻止何麗瓊使用‘中間賬號’套現,漏洞依然存在。”
公安機關出具的《起訴意見書》也明確指出,正是由於郵政系統監管不力,才使得何麗瓊等人在兩年多的時間裏頻頻得手而未被發現,造成了巨大損失。
(本文來源:中國經濟週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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