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即將來臨,記者從市工商局檢查總隊瞭解到,爲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減少合同履行糾紛,日前有關部門對旅遊經營單位進行了專項執法檢查。
據瞭解,此次檢查內容涉及企業是否具有相關資質,合同內容是否齊全、文字表述是否準確,企業是否使用格式條款,格式條款是否有免除自己主要責任、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內容等虛假內容和其他違規行爲等七個方面。執法人員重點檢查了旅遊經營企業制訂的格式補充條款。檢查發現,旅遊經營單位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亮照、亮證率低;二是“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損失由遊客承擔的界限不清;三是違約賠償比例約定不平等;四是誇大廣告宣傳,使用絕對化用語;五是在用餐標準上不標明具體數額,使用“標準團隊餐”等用語侵害消費者權益;六是合同文字表述不清,容易導致糾紛的發生。針對以上問題,檢查部門已依法當場責令相關企業對含有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條款進行改正。對逾期拒不改正、繼續實施違法行爲的,工商部門將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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