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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國務院法制辦同意,“青年節”放假適用人羣爲14至28週歲的青年,3億多青年將於每年5月4日放假半天。
這則消息一經傳出立即成爲輿論熱點。據瞭解,2008年1月1日新施行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青年節(5月4日),14週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但是,該《辦法》沒有對青年的年齡上限作出具體規定。
此次團中央明確放假適用人羣的年齡上限,將使3億多年齡在14至28週歲的青年可以依法享受半天假期,同時,也引出一個長期存在的話題:要不要給“青年”劃分一個標準?
【求證】14至28歲才能休“青年”假?
“14歲至28歲”的青年標準是怎麼來的呢?28歲以上就不算青年了嗎?記者先後向團中央、國家統計局等有關部門求證。團中央權益部法制處有關負責人表示,當初國務院設置“青年節”放假主要就是針對青年學生,因此,目前所作的年齡界定也更偏於學習階段的青年。此次明確放假適用人羣的年齡上限後,3億多年齡在14至28週歲的青年可以依法在青年節這天享受半天假期,感受到社會對青年的關愛。
記者注意到,共青團章程第一條對團員的年齡作出了明確規定:年齡在14週歲以上,28週歲以下的中國青年,承認團的章程,願意參加團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團的決議和按期交納團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員年滿28週歲,沒有擔任團內職務的,應該辦理離團手續。這意味着,此次享受假期青年的年齡限制和團員恰好一致。
那麼,國家統計局對青年的標準有沒有劃分呢?記者致電國家統計局人口司,得到的答覆是,統計部門對青少年的劃分是0歲至14歲,對老年人的劃分標準有兩個,分別是60歲以上,65歲以上,但是對青年年齡段沒有劃分。
記者還獲悉,團中央正在收集關於“青年節”放假的不同公衆聲音,將在近期通過媒體發表說明。
【調查】45歲也能當選“傑出青年”
究竟多大年齡纔是青年?一直缺乏明確標準。以國內非常權威的十大傑出青年評選來看,參評年齡段一般是18歲至40歲。比如,2008年評出的第十八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中,有兩位是1968年出生的,今年正好40歲。
從各省市來看,對“十大傑出青年”的年齡上限更是各不相同,陝西省是39歲,江蘇省是45歲,武漢市是45歲,深圳市是40歲。
就河南省內評選“十大傑出青年”的年齡限制而言,各地也不盡相同。平頂山的上限是42歲,安陽是40歲,鄭州市上街區是40歲,鄭州市二七區是39歲,其他各地基本上都把青年的年齡上限定在40歲以內。
那麼,全國“十大傑出青年”的參評年齡是怎麼規定的呢?記者致電全國青聯祕書處,一位潘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十大傑出青年的年齡限制是18歲以上40歲以下,這是參照全國青聯委員的年齡設置的。
至於其他諸如“十大青年企業家”、“十大青年創業者”之類的評選,在年齡標準上更爲寬鬆。如江蘇省2007年“十大青年企業家”的參評年齡上限是45歲,石家莊市2007年“十大青年企業家”的參評年齡上限也是45歲。
而企業界、科技界等不少界別,對冠名爲青年企業家、青年科學家、青年作家、青年藝術家的年齡上限,一般都到了45週歲,有的甚至高達49週歲。
【爭議】“青年”要不要設定年齡標準?
中國青少年研究所所長、我國首位青年學教授黃志堅向社會呼籲:“誰是青年”國家應當有一個權威性的年齡界定。
他說,我國目前的青年年齡界定,可以說是“政出多門”,莫衷一是。
黃志堅希望人大常委會盡早制定一部《青年法》,將我國青年的年齡界限形成法規。但是,一些法律工作者並不贊同制定《青年法》。天昭律師事務所張勝利律師認爲,青年羣體不同於未成年人、婦女兒童,它是一個強勢羣體中堅力量,如果立法的話,立什麼內容的法呢?能像制定未成年人保護法一樣制定青年人保護法嗎?難道只是規定一下青年的年齡?立法非常複雜,設計事項衆多,不宜提倡爲“青年”立法。
齊心律師事務所律師宋利軍從另外一個角度談了自己的看法,他覺得青年能享受半天假期,體現了政府對他們的關愛,不過,青年和未成年人、老年人相比,屬強勢羣體,他們應不應該受到此類“照顧”,他們是否適合單獨享受一種其他羣體沒有的福利?這恐怕值得探討。
他認爲,青年這個稱呼不具法律意義,只是社會約定俗成的一個詞彙,要不要界定年齡標準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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