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的3個督查組日前對雲南、安徽、陝西、遼寧等省份控制鄉鎮機構編制和實有人員等情況進行了抽查,督查發現所到鄉鎮普遍沒有落實好國務院關於全面推行鄉鎮編制實名制管理的精神。爲此,中編辦強調各地要落實鄉鎮幹部編制實名制並及時公示,讓鄉鎮幹部都明白本鄉鎮幹部的編制性質,充分發揮幹部對編制管理工作的監督權,確保鄉鎮機構編制和財政供養人員在“十一五”期間“只減不增”。
中編辦監督檢查組在督查中發現,各地仍有部分鄉鎮存在“超編進人”、編制家底不清、嚴控編制意識淡薄等問題。尤其是鄉鎮普遍存在編制實名制管理公示落實不到位的情況,一些鄉鎮只是登記了工作人員名字和崗位,但並沒有說明使用的是行政編制還是事業編制,更沒有將編制實名制進行公示。有些鄉鎮幹部不知道自己是公務員還是事業編制,甚至一些鄉鎮的黨委書記或者鄉(鎮)鄉也不完全清楚誰是公務員,誰是事業編制。
編制實名制,是指將編制管理和人員管理緊密結合,嚴格按照覈定的人員編制數額及編制性質,配備相應的工作人員,實行定編到人,並將編制性質和配備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的一種管理制度。國務院要求全面推行鄉鎮人員編制實名制管理,可以有效防止超編進人、混編混崗和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等問題的發生。在編人員的姓名、職務、編制類型等信息通過公示,讓每個鄉鎮幹部都明白自己是行政編制還是事業編制,或者是沒有編制的臨聘人員,避免混編混崗管理帶來不必要的矛盾糾紛,同時有利於發揮幹部羣衆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的監督權,杜絕“吃空餉”、超編進人等違規行爲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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