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再次提出,“要堅持廉政建設與勤政建設相結合”。看到這話時筆者倍感欣慰,因爲這不僅是胡錦濤總書記對新時期反腐倡廉建設的新要求,更是對黨的各級領導幹部和全黨同志提出的一個重要要求,可謂意義重大!
首先,將“廉政建設”與“勤政建設”結合是對黨員領導幹部的基本要求。廉政建設搞的好,不僅有助於廣大幹部羣衆充分認識保持清正廉潔的重要性,嚴於律己,自覺遵守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以積極認真、盡職盡責的態度對待工作,從而在全社會建立起“以廉爲榮、以貪爲恥”的良好社會風氣,更爲黨員幹部的勤政建設提供了先決條件;勤政建設搞的好,則有利於廣大幹部形成昂揚向上的精神狀態,恪盡職守,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充實精神生活,確保權力的正確行使。
如果忽略了對領導幹部的勤政理念教育,會造成懶惰、拖拉的不良風氣,而如果忽視了對領導幹部的廉政理念教育,則可能會使部分領導幹部在取得一定成績後思想發生轉變,從而走上歧途。試想一下,如果一個領導幹部表面上廉潔奉公,大公無私,在工作上卻碌碌無爲、毫不上進,這樣的庸官不僅辜負了組織的培養和期望,也不具備領導幹部的基本條件,更不會得到人民羣衆的擁戴;而如果一個領導在工作中爲羣衆做好事的同時卻不注意廉潔自律以致貪污受賄、中飽私囊,那麼這樣的領導幹部也照樣逃不了貪官的干係,必將受到法律的懲處。
其次,將“廉政建設”與“勤政建設”相結合關係到人民羣衆的切身利益。工作上講政績是好事,但是如果把個人政績與個人酬勞、個人利益結合起來,在追求政績的同時想方設法撈取個人利益,那麼,不僅這種“政績”大打折扣,還必將嚴重侵害老百姓的利益。而領導幹部只守清廉卻毫無作爲,不解決實際問題,老百姓的利益也必然會受到影響。所以說,只有把勤與廉相結合,廣大老百姓的利益才能得到根本保證,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纔不是一句空話。
“廉政”與“勤政”是密切相關、辨證統一的整體,必須將兩者統一起來,互相融合,只有這樣,才能增強我們在思想上和行動上的自覺性,才能把各方面工作做的更好,使黨的建設更加適應新形勢和新任務的要求。(無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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