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夜班津貼執行新標準
中班人均每班5.3元 夜班人均每班10.6元
記者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本市今年上調企業職工中、夜班津貼標準,中班津貼由人均每個班次1元調整爲5.3元,夜班津貼由人均每個班次2元調整爲10.6元,今後隨着職工平均工資的增長,中夜班津貼也將同步提高。
據悉,原執行的職工中夜班津貼標準是1992年制定的,此次調整有一個突出特點,就是標準與職工平均工資水平掛鉤,形成正常的調整機制,使其更加規範化、制度化和科學化。新推出的暫行辦法規定,從今年1月1日起,中班津貼和夜班津貼分別按不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的5%和10%計發。從上班時間上來區分,正常情況下,從14點工作至22點或22點以後下班的職工,應享受中班津貼,但不能同時享受夜班津貼;從22點或22點以後工作至翌日早6點或6點以後下班的職工,應享受夜班津貼。此外,用人單位還要特別注意,根據我市《最低工資保障規定》,中夜班津貼不得作爲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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